DOCS

總覽

貿易協議

了解貿易協議是什麼以及它們的重要性。

貿易協議是兩個或多個國家就它們之間的貿易條款進行的談判——關稅、配額、進出口限制以及貿易便利化、智慧財產權和投資保護等條款。對於跨境電商零售商來說,貿易協議可以為他們提供對夥伴國市場的更大進入權,使他們能夠擴大客戶基礎並增加銷售。重要的是要了解貿易協議以及它們為相關國家(特別是進出口商品的零售商和消費者)提供的優勢。

貿易協議之所以有利是因為它們:

  • 減少地緣政治和貿易壁壘
  • 鼓勵投資
  • 改善經濟
  • 創造就業機會
  • 擴大可用商品的種類
  • 提高生活水準

獲得這些好處可能存在要求和/或限制。然而,一旦國家加入貿易協議,成員國之間的貿易可能會增加,因為他們利用了上述優勢。

貿易協議在跨境電商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可以大幅降低進口的著陸成本,這刺激了經濟增長和國際關係。貿易協議通常基於產品類型和原產地(生產地)提供優惠待遇(降低稅率或免稅)。優惠待遇如果被有效利用,可以降低許多跨境貿易的進口成本。

貿易協議是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核心,WTO是處理國家間貿易規則的唯一全球國際組織。貿易協議在全球貿易過去幾十年的改善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這種改善很明顯:世界貿易價值自1950年代以來增長了近300倍,特別是由於WTO於1995年出現。

貿易協議的類型 

全球約有800多個貿易協議生效,但其中大多數根據涉及的國家數量分為三種主要貿易協議類型之一:

單邊:由發達國家單方面、非互惠地向發展中國家授予的貿易優惠,以幫助改善和擴展出口以及促進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

例子:南太平洋地區貿易和經濟合作協議(SPARTECA)

雙邊:促進兩個國家之間商品和服務交換的相互合作夥伴關係,鼓勵經濟合作並使兩個國家受益。

例子:歐盟(EU)-日本經濟夥伴協議(EPA)

多邊:多個國家之間的貿易協議,簡化並降低三個或更多國家之間的貿易成本。

例子:世界貿易組織(WTO)成員必須遵守最惠國(MFN)條款

受歡迎的貿易協議類別 

貿易協議可進一步分為幾個不同的類別。今天各國實踐的一些主要貿易協議類別是區域貿易協議(RTA)、雙邊投資條約(BIT)、WTO協議、暫停協議和智慧財產權(IP)協議。這些協議類別可以是單邊、雙邊或多邊協議類型。

  • 定義:區域貿易協議(RTA)是由兩個或更多區域簽署的條約,這些區域同意某些影響區域間商品和服務貿易的承諾和責任。雖然RTA因協議而異,但它們通常會降低貿易壁壘並創造更有利的貿易投資和環境。RTA有六種類型:
  1. 優惠貿易區

  2. 自由貿易區

  3. 關稅同盟

  4. 共同市場

  5. 經濟聯盟

  6. 完全整合

  • RTA的現實例子:美國(U.S.)-墨西哥-加拿大協議,更常稱為USMCA(於2020年7月1日生效)。

  • 目的、待遇和許可

    • 經濟增長:成員國能夠擴展市場、吸引投資者並創造更多機會。

    • 貿易市場增加:參與國之間的銷售更加清晰,競爭更加均衡。協議政策使在新市場中的貿易對成員地區更加實用和合乎邏輯。

    • 獲得資金:區域間商品和服務的自由流動使企業能夠獲取資金來支付投資。

    • 談判力量:簽署條約並在區域間形成協議可以為非成員國貿易協議提供更多談判力量。

    • 競爭更好的產品:隨著進入的增加,市場間的競爭激化。競爭促進更高品質的生產、多樣性和創新,導致更滿意的客戶。

    • 創造就業機會:隨著競爭,由於自由貿易的更廣泛受眾,商品需求增加。需要更多生產,因此創造了更多就業機會,成員國中的就業機會變得更容易。

  • 定義:雙邊投資條約(BIT)旨在確保投資者在協議另一成員的國家中獲得國民待遇或最惠國待遇(MFN)(以較優者為准)。BIT因協議而異,但它們通常有助於擴大兩國市場之間的進入機會,以通過降低著陸總成本來增加經濟增長。

  • BIT的現實例子:美國(U.S.)與土耳其共和國關於投資的相互支持和安全的條約(於1990年5月18日生效)。

  • 目的、待遇和許可

    • 國民或最惠國(MFN)待遇例外:BIT成員有權維持或創建對國民或MFN待遇合同的例外。

    • 公平待遇:BIT投資者獲得與BIT參與國的國內投資者一樣的優惠待遇,或像它對待類似情況中的任何其他外國投資者一樣(以較優者為准)。

    • 東道國轉帳:該條約確保投資者有權使用自由使用貨幣和市場匯率在東道國內外轉移儲備。

    • 居住權:每個參與者都必須允許投資者進入該地區並在該地區居住以進行或管理投資(受每個BIT參與者各自移民法的約束)。

  • 定義:WTO協議為160多個經濟體的國際貿易建立了法律基礎。該協議包括商品、服務、智慧財產權、標準、投資者和與貿易流通有關的其他問題。

  • WTO協議的現實例子:《關稅與貿易總協定》(GATT)通過減少或消除貿易壁壘(如關稅或配額)來促進國際貿易(於1948年1月1日生效)。其他常見WTO協議包括:

  • 目的、待遇和許可

    • 基礎:WTO為政府創建了一個有效的多邊結構性範例,以獲得更大的自由改進國際貿易流程。

    • 公平公正:實際上有法規禁止參與者不公平地保護國內供應商、商品或服務,或在外國供應商、商品或服務之間進行歧視。

    • 適應:隨著數位世界的進步和全球優先事項的出現,WTO可以適當地進行調整。

    • 發展中國家:它認識到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最不發達國家)逐步的經濟貿易需求。

    • 透明度:政府必須透明和公平,以避免貪婪和腐敗行為之間的爭執。

    • 利用技術:成員了解使用和鼓勵使用電子機制來擴展和促進國際貿易的重要性。

    • 鼓勵加入:WTO促進非WTO成員的接納和增加。

  • 定義:暫停協議是當外國政府同意修改其貿易行為以消除傾銷或抵銷以保護另一國家的國內企業時。暫停協議需要商務部的持續審查,以確保合規性和有效性。

  • 暫停協議的現實例子:墨西哥政府暫停了對糖的反傾銷(AD)和反補貼稅(CVD)調查,調整了美國精製糖和其他類型糖的價格。該協議還對墨西哥的糖出口設定了限制(自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生效)。

  • 目的、待遇和許可

    • 國內增長:暫停協議允許國內企業增長,而無需與外國市場競爭。

    • CVD和AD:反補貼稅(CVD)和反傾銷(AD)為企業提供了在自己國家中樹立自己的機會。

    • 合規性:暫停協議定期被評估和調查,以避免不公平現象,這在過去發生了多次。一些有暫停協議的國家收取非常高的CVD和AD費用,使非國內競爭對手無法在該國銷售。僅僅進口產品的成本就會使非國內賣家的產品價格大幅上升,使國內賣家的價格對消費者更有吸引力。

  • 定義:在智慧財產權(IP)協議下,專利、版權或商標的所有權保留給創建者,但協議中的其他方有權在規定的時間內使用IP權的一部分或全部,以換取費用。協議通常包括允許的具體時間和在該時間內將發生的程序。該協議是對IP與貿易之間的關係的重要性以及平衡的IP系統有多必要的法律認可。

  • IP協議的現實例子:世界智慧財產組織(WIPO)《關於原產地名稱和地理標示里斯本協議日內瓦文本》由捷克共和國政府交存。日內瓦文本幫助優質產品製造商就產品的原產地而言,在多個地區保護其商品的特定設計(於2022年9月2日生效)。

  • 目的、待遇和許可

    • 保護:該協議為專利、商標和版權建立了強有力的保護,防止貿易秘密盜竊,包括網路盜竊。

    • 創意貿易:它有助於促進知識和創意的貿易。

    • IP交易系統:在轉移技術和幫助欠發達國家方面培養了創新的IP系統。

    • 技術發展:該協議允許在技術世界中指數級進步。

    • 公平待遇:實際上有規則促進與商標和IP相關的透明度和公平待遇,這些與特定位置相對應。

    • 市場機會:依賴IP的企業可以獲得安全、公平、合理和非歧視性的市場。

    • 強制性規則:強制執行規則以保護商標、版權隱私和所有IP。當假冒商品危害消費者健康和/或安全時,允許提高罰款。

    • 簡單安全:企業能夠更簡單安全地在新市場中註冊和保護其IP。

Zonos擁有許多國家指南,概述國家的貿易協議以及有關與這些國家進行貿易的其他信息。

預約演示

這個頁面有幫助嗎?


在此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