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關稅
美國政府引入這些關稅,目的是解決貿易失衡問題、保護國內產業,以及應對其他國家的貿易行動。此外,針對加拿大及墨西哥製造商品的新關稅已作為與貿易及邊界安全相關的更廣泛政策的一部分而推出。
這些政策在不斷演變,企業應保持知情以調整策略並確保合規。
如欲查看特定關稅的最新狀態及執行日期,請參閱下方的「關稅狀態表」。如欲了解這些變化推出的原因的更多詳情,請參閱「關稅更新時間表」,該表提供了重要公告的年表細分。
關稅狀態
以下表格概述了影響電商貨運的宣布及待審關稅,以及其當前狀態(按國家):
美國全球關稅
| 關稅↕ | 稅率↕ | 狀態↕ | 曾為 IEEPA↕ | 備註↕ |
|---|---|---|---|---|
| 專利藥物(全球) | 100% | 計劃中 — 2026 年 7 月 31 日生效 | 否 | 第 232 條關稅。2026 年 7 月 31 日對列明公司生效,2026 年 9 月 29 日對所有其他公司生效。獲得商務部核准的美國國內代工計劃的公司可獲得 20% 的降低稅率。適用於專利/品牌藥物及其活性物質;學名藥、生物相似藥及罕見疾病藥物豁免。 |
| 第 301 條強迫勞動關稅(全球) | 10% 或 12.5% | 有效 — 2026 年 7 月 24 日生效 | 否 | USTR 於 2026 年 7 月 23 日最終確定;2026 年 7 月 24 日生效。涵蓋 60 個調查經濟體,有三個稅率結構: • 10% 適用於 17 個經濟體:阿根廷、孟加拉、柬埔寨、加拿大、厄瓜多爾、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印度、印尼、約旦、馬來西亞、墨西哥、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千里達和多巴哥及英國。 • 12.5% 適用於大多數其他調查經濟體,包括中國及越南。 • 針對歐盟、台灣、日本、南韓及瑞士的上限、產品特定稅率 — 第 301 條關稅按產品的 MFN 稅率降低,將總額上限定為 10%(歐盟、台灣)或 12.5%(日本、南韓、瑞士),在 MFN 稅率已達上限的地方為 0%,所以金額因 HTS 而異。 豁免: 已受第 232 條管制的商品(鋼鐵、鋁、汽車及零件)、資訊材料、捐贈品、隨身行李及 官方通知 中列出的其他產品。 |
| 第 122 條全球加價 | 10% | 已過期 — 2026 年 7 月 24 日 | 否 | 自 2026 年 2 月 24 日起以 12.5% 的 IEEPA 基礎互惠關稅取代。適用於大多數進口商品。某些類別豁免(符合 USMCA 的商品、關鍵礦物、藥物、電子產品、客運車輛、航空航天)。於 2026 年 7 月 24 日過期,當時標準稅金(MFN、第 232 條、第 301 條等)— 包括新的第 301 條強迫勞動關稅(按原產地 10% 或 12.5%)— 首次開始適用於郵遞服務。 |
| 美國銅進口關稅 | 50% | 有效 | 否 | 適用於半成品銅製品(例如電線、管道);目前不包括原銅/精煉銅;未來可能逐步引進投入。2025 年 8 月 1 日生效。 |
| 汽車及汽車零件(全球) | 25% | 有效 | 否 | 汽車於 2025 年 4 月 3 日生效;汽車零件於 2025 年 5 月 3 日生效。 |
| 鋼鐵及鋁進口(全球) | 50% | 有效 | 否 | 自 2025 年 6 月 4 日起,每個國家的稅率從 25% 提高至 50%,英國(GB)除外,其稅率保持 25%。原於 2025 年 3 月 12 日實施。適用於所有進口的鋼鐵及鋁製品。2026 年 7 月 20 日公告 對獲得核准的美國國內代工計劃的公司提供降低稅率 — 為第 232 條稅率的一半 — 的主要鋁。 |
| 木材、木料及木傢俱(全球) | 10% / 25% | 有效 | 否 | 第 232 條關稅。2025 年 10 月 14 日生效。軟木木料 10%;廚房櫃、浴室台面及包墊木傢俱 25%。進一步的稅率上升已計劃。 |
| 中型及重型車輛及零件(全球) | 25% | 有效 | 否 | 第 232 條關稅。2025 年 11 月 1 日生效。涵蓋 III 級至 VIII 級卡車及其零件(25%)及公車(10%,與上述乘用車關稅分開)。提供 USMCA 內容抵銷。 |
| 高級半導體(全球) | 25% | 有效 | 否 | 第 232 條關稅。2026 年 1 月 15 日生效。狹義針對高性能芯片(高級處理器及高頻寬記憶體)及某些衍生產品;大多數消費類電子產品不包括在內。 |
| 調整後美國互惠關稅(IEEPA) | 15–40% | 已結束 | 是 | 於 2026 年 2 月 24 日結束。這些國別特定互惠關稅於 2025 年 8 月 7 日生效,由第 122 條加價取代。於 2026 年 7 月 24 日過期,當時郵遞服務進口至美國改為標準稅金(MFN、第 232 條、第 301 條等),包括第 301 條強迫勞動關稅,而非固定稅率。 |
| 對大多數進口商品的通用美國互惠關稅(解放日關稅) | 10% | 已結束 | 是 | 於 2026 年 2 月 24 日結束。由 10% 第 122 條全球加價取代。於 2026 年 7 月 24 日過期,當時郵遞服務進口至美國改為標準稅金(MFN、第 232 條、第 301 條等),包括第 301 條強迫勞動關稅,而非固定稅率。 |
巴西
| 關稅↕ | 稅率↕ | 狀態↕ | 曾為 IEEPA↕ | 備註↕ |
|---|---|---|---|---|
| 巴西商品第 301 條關稅(「不合理行為」) | 25% | 有效 — 2026 年 7 月 22 日生效 | 否 | USTR 行動通知 對所有巴西產品施加 25% 的從價稅,2026 年 7 月 22 日 12:01 a.m. ET 生效。這是針對巴西行為、政策及實踐的獨立第 301 條調查 — 不是第 301 條強迫勞動關稅。巴西也受該強迫勞動關稅管制,稅率為 12.5%,本通知不豁免該商品,所以兩者可堆疊。寬泛附件豁免 1,600 多個 HTS 小標題,包括已受第 232 條管制的商品、民用飛機及零件、藥物、過境商品、捐贈品、資訊材料、個人行李及特定項目如巴西莓及某些果汁。 |
| 美國巴西商品關稅 | 40% | 已結束 | 是 | 基於 IEEPA 的額外 40% 關稅於 2026 年 2 月 24 日結束。先前將巴西的總 IEEPA 稅率提高至 50%(10% 互惠 + 40% 額外)。第 122 條(已取代它)也於 2026 年 7 月 24 日過期 — 來自巴西的郵遞服務現在受標準稅金(MFN、第 232 條、第 301 條等)管制,包括第 301 條強迫勞動關稅。參閱上方 2026 年 7 月 24 日條目了解完整稅率細分。 |
歐盟
| 關稅↕ | 稅率↕ | 狀態↕ | 曾為 IEEPA↕ | 備註↕ |
|---|---|---|---|---|
| 美國歐盟商品關稅 | 15% | 已結束 | 是 | 基於 IEEPA 的 15% 關稅於 2026 年 2 月 24 日結束。為正式貿易協議(2025 年 8 月 7 日)的一部分。第 122 條(已取代它)也於 2026 年 7 月 24 日過期 — 來自歐盟的郵遞服務現在受標準稅金(MFN、第 232 條、第 301 條等)管制,包括第 301 條強迫勞動關稅。參閱上方 2026 年 7 月 24 日條目了解完整稅率細分。 |
中國、香港及澳門
| 關稅↕ | 稅率↕ | 狀態↕ | 曾為 IEEPA↕ | 備註↕ |
|---|---|---|---|---|
| 中國原產商品郵遞關稅 | 10% | 已過期 — 2026 年 7 月 24 日 | 是 | 自 2026 年 2 月 24 日起重設為 10% 第 122 條稅率。先前在 IEEPA 下為 120% 的價值或 $100。於 2026 年 7 月 24 日過期,當時來自中國的郵遞服務(如所有國家)改為標準稅金(MFN、第 232 條、第 301 條等),包括第 301 條強迫勞動關稅,而非固定稅率。 |
| 中國對所有美國商品的報復性關稅 | 10% | 有效 | 否 | 根據 2025 年 11 月 10 日的美中協議(繼 2025 年 10 月 30 日的 Trump-Xi 會議之後),保持在 10% 水準,有效期至 2026 年 11 月 10 日。先前 125%。對某些美國商品,某些部門特定的中國關稅仍適用於頂部。 |
| 修正後美國互惠關稅(中國、香港及澳門製造的商品) | 20% | 已結束 | 是 | 基於 IEEPA 的 20% 稅率於 2026 年 2 月 24 日結束。自 2025 年 5 月 14 日起,從 145% 臨時降低至 30%,然後自 2025 年 11 月 10 日進一步降低至 20%。第 122 條(已取代它)也於 2026 年 7 月 24 日過期 — 郵遞服務現在受標準稅金(MFN、第 232 條、第 301 條等)管制,包括第 301 條強迫勞動關稅。參閱上方 2026 年 7 月 24 日條目了解完整稅率細分。(澳門僅受 10% 互惠稅率管制,不受芬太尼稅費管制。) |
英國
| 關稅↕ | 稅率↕ | 狀態↕ | 曾為 IEEPA↕ | 備註↕ |
|---|---|---|---|---|
| 美國英國商品關稅 | 10% | 已結束 | 是 | 基於 IEEPA 的 10% 關稅於 2026 年 2 月 24 日結束。為正式貿易協議(2025 年 6 月 30 日)的一部分。第 122 條(已取代它)也於 2026 年 7 月 24 日過期 — 來自英國的郵遞服務現在受標準稅金(MFN、第 232 條、第 301 條等)管制,包括第 301 條強迫勞動關稅。參閱上方 2026 年 7 月 24 日條目了解完整稅率細分。 |
加拿大
| 關稅↕ | 稅率↕ | 狀態↕ | 曾為 IEEPA↕ | 備註↕ |
|---|---|---|---|---|
| 加拿大美國車輛報復性關稅 | 25% | 有效 | 否 | 於 2025 年 4 月 9 日生效。適用於不符合 CUSMA/USMCA 規定的美國製造車輛(適用加拿大/墨西哥內容免除);汽車零件不包括在內。 |
| 加拿大美國商品報復性關稅 | 25% | 有效 | 否 | 加拿大於 2025 年 9 月 1 日生效移除了對大多數符合 CUSMA/USMCA 規定的美國商品的反制關稅。鋼鐵、鋁及汽車的反制關稅保持在 25%。 |
| 美國加拿大商品新關稅(第 338 條) | 50% | 計劃中 — 2026 年 8 月 19 日生效 | 否 | 於 2026 年 7 月 20 日簽署的三項公告對廣泛的加拿大商品施加固定 50% 的從價稅,2026 年 8 月 19 日生效。它們以它們應對的加拿大貿易壁壘命名 — 乳製品、汽車及酒精飲料 — 但關稅適用於數百個稅目中的數十個類別(例如水泥、傢俱、紙張、紡織品、化妝品、塑膠及運動商品),不僅限於這三個。已受第 232 條管制的商品(鋼鐵、鋁、汽車及零件、木料),加上能源及鉀鹽,被排除。 |
| 美國加拿大製造商品關稅(IEEPA) | 35% | 已結束 | 是 | 基於 IEEPA 的 35% 關稅於 2026 年 2 月 24 日結束。符合 USMCA 規定的加拿大商品被排除於第 122 條加價之外,該加價本身於 2026 年 7 月 24 日過期 — 來自加拿大的郵遞服務現在受標準稅金(MFN、第 232 條、第 301 條等)管制,包括第 301 條強迫勞動關稅,USMCA 現在可能首次適用於郵遞服務(需要原產地證書)。 |
印度
| 關稅↕ | 稅率↕ | 狀態↕ | 曾為 IEEPA↕ | 備註↕ |
|---|---|---|---|---|
| 美國印度進口關稅 | 25% | 已結束 | 是 | 基於 IEEPA 的 25% 關稅於 2026 年 2 月 24 日結束。於 2025 年 8 月 27 日至 9 月 17 日間生效。第 122 條(已取代它)也於 2026 年 7 月 24 日過期 — 來自印度的郵遞服務現在受標準稅金(MFN、第 232 條、第 301 條等)管制,包括第 301 條強迫勞動關稅。參閱上方 2026 年 7 月 24 日條目了解完整稅率細分。 |
墨西哥
| 關稅↕ | 稅率↕ | 狀態↕ | 曾為 IEEPA↕ | 備註↕ |
|---|---|---|---|---|
| 墨西哥美國商品報復性關稅 | 待定 | 暫停 | 否 | 墨西哥尚未施加報復性關稅;它正在保留措施以供談判之用。威脅的美國墨西哥關稅增幅於 2025 年 10 月 28 日宣布無限期暫停。 |
| 墨西哥製造商品(IEEPA) | 25% | 已結束 | 是 | 基於 IEEPA 的關稅於 2026 年 2 月 24 日結束。符合 USMCA 規定的墨西哥商品被排除於第 122 條加價之外,該加價本身於 2026 年 7 月 24 日過期 — 來自墨西哥的郵遞服務現在受標準稅金(MFN、第 232 條、第 301 條等)管制,包括第 301 條強迫勞動關稅,USMCA 現在可能首次適用於郵遞服務(需要原產地證書)。 |
關稅更新時間表
以下時間表提供了重要關稅公告、其影響及進行中談判的最新年表概覽。
2026 年 7 月 24 日
生效 – 第 122 條加價過期;標準稅金首次延伸至郵遞服務:10% 第 122 條全球加價對所有郵遞服務過期,無論原產地如何。正常稅金(MFN、第 232 條、第 301 條等)現在首次適用於郵遞服務 — 自 2025 年 8 月以來已適用於商業貨運。對於大多數國家(60 個由新第 301 條強迫勞動關稅涵蓋的經濟體,按原產地 10% 或 12.5%;某些原產地的淨 MFN 上限),該關稅實質上已取代第 122 條。郵遞 DDP 閾值已從 $800 提高至 $2,500。參閱 美國關稅更新 了解完整詳情。
2026 年 7 月 23 日
最終確定 – 第 301 條強迫勞動關稅:USTR 在 60 項強迫勞動第 301 條調查中發布最終行動,2026 年 7 月 24 日生效。按原產地最終稅率:10% 適用於阿根廷、孟加拉、柬埔寨、加拿大、厄瓜多爾、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印度、印尼、約旦、馬來西亞、墨西哥、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千里達和多巴哥及英國;12.5% 適用於所有其他調查經濟體(包括中國、越南及巴西)。歐盟及台灣的上限為淨 MFN 10%,日本、韓國及瑞士為淨 MFN 12.5%(在產品 MFN 稅率已達上限的地方為 0%)。
2026 年 7 月 22 日
生效 – 對大多數巴西商品的 25% 第 301 條關稅:USTR 行動通知 對所有巴西產品施加額外 25% 的從價稅,2026 年 7 月 22 日 12:01 a.m. ET 生效。這源自針對巴西行為、政策及實踐的獨立第 301 條調查 — 不是第 301 條強迫勞動關稅(巴西也受該關稅管制,稅率 12.5%;兩者不同,本通知不豁免強迫勞動商品,所以它們可堆疊)。寬泛附件豁免 1,600 多個 HTS 小標題,包括第 232 條商品、民用飛機及零件、藥物、過境商品、捐贈品、資訊材料、個人行李及特定項目如巴西莓及某些果汁。
2026 年 7 月 20 日
簽署 – 美國加拿大商品新 50% 關稅(第 338 條):Trump 總統於 2026 年 7 月 20 日簽署三項公告,對加拿大商品施加額外 50% 的從價稅,2026 年 8 月 19 日生效。它們以它們應對的加拿大貿易壁壘命名 — 乳製品、汽車及酒精飲料 — 但關稅適用於數百個稅目中的數十個類別(例如水泥、傢俱、紙張、紡織品、化妝品及運動商品),不僅限於這三個。已受第 232 條管制的商品(鋼鐵、鋁、汽車及零件、木料),加上能源及鉀鹽,被排除。同日的獨立公告對獲得核准的美國國內代工計劃的公司提供降低第 232 條稅率的主要鋁。
2026 年 6 月 2 日
提議 – 第 301 條強迫勞動關稅:USTR 提議 額外第 301 條稅金 — 10% 適用於禁止但執行不力的強迫勞動進口禁令的經濟體(加拿大、厄瓜多爾、歐盟、印尼、墨西哥、巴基斯坦)及 12.5% 適用於沒有禁令的經濟體(包括中國、印度、越南及巴西)。本提議於 2026 年 7 月 23 日最終確定(2026 年 7 月 24 日生效)— 參閱上方 7 月 23 日條目。
2026 年 4 月 2 日
公告 – 100% 專利藥物第 232 條關稅已簽署:公告 11020 對專利及品牌藥物、生物製劑及其活性物質施加 100% 稅費(學名藥、生物相似藥及罕見疾病藥物豁免)。獲得商務部核准的美國國內代工計劃的公司可獲得 20% 的降低稅率。2026 年 7 月 31 日對列明公司生效,2026 年 9 月 29 日對所有其他公司生效。
2026 年 2 月 24 日
實施 – IEEPA 關稅由 10% 第 122 條全球加價取代:所有基於 IEEPA 的關稅於 12:00 a.m. EST 結束。自 12:01 a.m. EST 起,新的 10% 第 122 條全球加價適用於大多數進口商品(此加價本身於 2026 年 7 月 24 日過期 — 參閱 2026 年 7 月 24 日條目)。第 232 條、第 301 條及 MFN 關稅保持有效。去最小化免稅待遇對所有國家保持暫停。郵遞服務稅金被重設為 10% 第 122 條稅率。參閱 美國關稅更新 了解完整詳情。
2026 年 1 月 15 日
實施 – 25% 高級半導體第 232 條關稅:公告 11002 對狹義的高性能芯片組(高級處理器及高頻寬記憶體)及某些衍生產品施加 25% 稅費。大多數消費類電子產品不被覆蓋。
2025 年 11 月 1 日
實施 – 25% 中型及重型車輛及零件第 232 條關稅:公告 10984 對 III 級至 VIII 級卡車及其零件施加 25% 稅費,對公車施加 10% 稅費,2025 年 11 月 1 日生效(與乘用車關稅分開)。提供 USMCA 內容抵銷。
2025 年 10 月 14 日
實施 – 木材、木料及木傢俱第 232 條關稅:10% 軟木木料及木料稅費及 25% 廚房櫃、浴室台面及包墊木傢俱稅費生效(於 2025 年 9 月 29 日簽署的公告)。進一步的稅率增幅已計劃。
2025 年 8 月 29 日
實施 – 美國去最小化暫停:價值 $800 或更少的貨運不再符合去最小化資格;所有進口都受適用的稅金、稅費及費用約束。美國邊界郵遞服務價值低於 $800 USD 的貨運必須預繳稅金。
2025 年 8 月 28 日
加拿大解除大多數美國商品報復性關稅: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加拿大移除了對許多美國產品的 25% 加價。美國鋼鐵、鋁及汽車的關稅保持 25%。
2025 年 8 月 7 日
公告 – 印度進口 25% 關稅於 9 月 17 日生效:美國將對所有來自印度的商品施加 25% 的從價稅。對於在 8 月 27 日前已在運輸中的貨運於 9 月 17 日生效。對於於此日期或之後出發的貨運於 8 月 27 日生效。在該日期之前已在運輸中的商品並於 9 月 17 日前進入美國的可能免除執行命令的豁免。
2025 年 8 月 1 日
實施 – 銅進口 50% 關稅生效:美國對半成品銅製品的關稅現已生效。該措施不包括未加工銅及陰極,目前仍免稅。
2025 年 7 月 30 日
公告 - 美國去最小化暫停:一項行政命令暫停了去最小化進口資格低價值進口。該政策消除了先前允許低價值商品無關稅進入的 $800 閾值。
公告 - 半成品銅進口 50% 關稅已簽署成法:Trump 總統簽署一項根據第 232 條的行政命令,對進口半成品銅製品(例如電線、管道及配件)施加 50% 的關稅。
公告 – 巴西進口 50% 關稅已授權:互惠 10% 關稅(目前活躍)加上對巴西進口的額外 40% 稅費將巴西的總稅率提高至 50%。額外 40% 於 2025 年 8 月 7 日生效。宣布對幾乎所有來自巴西的進口,除了能源產品及航空航天等少數戰略部門。2025 年 8 月 7 日生效。
2025 年 7 月 27 日
公告 - 美國及歐盟最終確定貿易協議引入歐盟進口 15% 基礎關稅:生效日期目前未知。雖然這是一個廣泛的稅率,特定行業(如汽車、藥物及半導體)在待審調查或談判階段可能看到降低或零稅費。鋼鐵及鋁等某些部門根據配額安排可能保持現有更高稅率(例如 50%)。預期進一步產品特定豁免及實施詳情將在 2025 年下半年演變。
2025 年 7 月 7 日
公告 – Trump 總統簽署行政命令延伸由 EO 14266 建立的關稅修改:符合資格國家(不包括中國)的 10% 互惠稅率保持有效至 2025 年 8 月 1 日 12:01 a.m. 東部日光時間。中國原產商品的關稅不受影響,繼續遵循 EO 14298。
2025 年 6 月 4 日
實施 – 鋼鐵及鋁進口 50% 關稅生效:美國已正式將其對所有進口鋼鐵及鋁製品的關稅從 25% 提高至 50%,英國(GB)除外,其稅率保持 25%。
2025 年 5 月 30 日
公告 – 美國鋼鐵及鋁關稅增幅至 50%:Trump 總統宣布現有的 25% 對所有鋼鐵及鋁進口的關稅將提高至 50%,英國(GB)除外,其稅率保持 25%,2025 年 6 月 4 日生效。該舉動被構框為進一步保護國內製造商及國家安全利益的步驟。
2025 年 5 月 12 日
公告 – 美國中國製造商品關稅降低:作為與中國新貿易協議的一部分,美國將暫時將其中國原產商品關稅從 145% 降低至 30%。此降低將自 2025 年 5 月 14 日起實行 90 天,並受該期結束時的審查。
公告 – 中國降低美國商品關稅:作為應對,中國將其對美國原產商品的報復性關稅從 125% 降低至 10%。此臨時措施也將自 2025 年 5 月 14 日起實行 90 天,如雙邊協議中所述。
2025 年 5 月 2 日
實施 – 中國製造商品去最小化豁免已消除:美國已正式結束對來自中國、香港及澳門的貨運的去最小化豁免。所有中國原產商品的貨運,無論價值多少,現在都須受稅費及關稅約束。這標誌著 2025 年 4 月 4 日簽署的行政命令的完全實施,對依靠來自這些地區低價值進口的跨境電商企業有重大影響。
實施 – 中國原產商品郵遞關稅已增加:郵遞免除已提高至 $200 或訂單價值 120%,進一步增加預計 6 月 1 日進行。
2025 年 4 月 28 日
實施:DHL 恢復超過 $800 USD 至美國的 B2C 貨運:DHL 恢復向美國私人個人發送商務至消費者(B2C)申報海關價值超過 $800 USD 的貨運。
2025 年 4 月 27 日
公告:DHL 宣布恢復超過 $800 USD 至美國的 B2C 貨運:DHL 宣布對超過 $800 USD 的商務至消費者(B2C)貨運的臨時暫停將於 2025 年 4 月 28 日起解除。在與美國政府的討論後,對價值在 $800 至 $2,500 之間的貨運的快速非正式進口處理已重新實施,允許 DHL 恢復正常運營。
2025 年 4 月 21 日
公告及實施 - DHL 至美國超過 $800 USD B2C 貨運臨時暫停:DHL 暫停了所有向美國私人個人發送申報海關價值超過 $800 USD 的商務至消費者(B2C)貨運。
2025 年 4 月 12 日
公告 – 美國豁免互惠關稅的電子產品,待部門特定措施:美國臨時將智慧手機、筆電及其他消費類電子產品排除於 10% 通用互惠關稅之外。然而,官員澄清此豁免並非永久。根據白宮顧問 Howard Lutnick,這些商品將很快納入針對半導體、藥物及電子產品的新部門特定關稅結構,以鼓勵國內生產。
2025 年 4 月 11 日
公告及實施 – 中國將美國商品報復性關稅提高至 125%:作為對 Trump 總統提高中國原產商品關稅的直接應對,中國已正式將其對美國商品的報復性關稅提高至 125%,2025 年 4 月 11 日生效。
2025 年 4 月 10 日
暫停 – 歐盟報復性關稅暫停 90 天:歐盟已延遲對美國商品的合併報復性關稅包的實施。原定於 4 月 15 日開始的整個包已暫停 90 天,下一個可能的實施窗口位於 7 月中旬。
公告及實施 – 中國商品郵遞免除再次提高:美國已提高中國原產商品的郵遞關稅。自 2025 年 4 月 10 日起,稅費已提高至訂單價值 120% 或固定稅率 $100。這將在 6 月 1 日提高至 $200(高於先前公告的 $150)。
實施 – 中國 84% 對美國商品報復性關稅生效:中國先前公告的 84% 對美國原產商品的報復性關稅正式生效。
2025 年 4 月 9 日
公告及實施 – 中國、香港及澳門商品 125% 關稅:來自中國、香港及澳門的商品現在將面臨 125% 的關稅,立即生效。這取代了先前的 84% 稅率。對於中國及香港,這除了 2 月關稅 20%,將其關稅提高至 145%。
公告及實施 – 美國暫停國別特定關稅,採用通用 10% 稅率:Trump 總統已暫停計劃的國別特定互惠關稅 90 天。在此期間,通用 10% 關稅現在適用於來自除中國、香港及澳門以外所有國家的進口。
實施 – 中國製造商品 84% 關稅:美國已用新的 84% 關稅取代現有的 34% 互惠關稅,對所有中國製造商品,2025 年 4 月 9 日 12:01 AM 生效。
公告 – 中國將美國商品報復性關稅提高至 84%:作為對最近美國關稅上升的應對,中國宣布將其對美國原產商品的報復性關稅從 34% 提高至 84%,2025 年 4 月 10 日星期四生效。此舉升級了貿易緊張局勢,預計將影響廣泛的美國出口。
公告 – 分階段歐盟報復性關稅對美國商品:歐盟確認了一套合併的報復性關稅,作為對美國貿易措施的應對,取代了原定於 4 月 1 日的關稅計劃。第一波 25% 關稅將自 4 月 15 日起徵收,進一步稅費自 5 月 15 日及 12 月 1 日適用。該措施針對廣泛的美國商品,從杏仁到遊艇。詳情仍在發展中。
實施 – 加拿大 25% 報復性關稅對美國車輛生效:加拿大對美國製造車輛的 25% 報復性關稅正式生效。該措施由財務部長 Mark Carney 於 4 月 3 日宣布,是對美國對加拿大商品關稅的應對。
2025 年 4 月 8 日
公告 – 中國製造商品 84% 關稅:美國宣布現有的 34% 互惠關稅對中國製造商品將被新的 84% 關稅取代,2025 年 4 月 9 日 12:01 AM 生效。這是對中國 4 月 4 日宣布的報復性關稅的應對。
公告 – 中國原產訂單的郵遞免除更新:先前為訂單價值 30% 或每郵遞項目 $25(包),EO 將適用稅費稅率增幅至 2025 年 5 月 2 日生效的訂單價值 90% 或每包 $75。這將再次在 2025 年 6 月 1 日提高至 $150 或 90%。
2025 年 4 月 5 日
實施 – 10% 「解放日」關稅對超過 $800 USD 的進口:美國實施了在 4 月 2 日宣布的 10% 通用關稅,適用於所有價值超過 $800 USD 去最小化閾值的進口,大多數 USMCA 商品及某些 HS 代碼除外。此廣泛的關稅標誌著美國貿易政策的主要升級,將顯著影響較高價值電商貨運的完全價格。
2025 年 4 月 4 日
公告 – 中國對美國商品報復性關稅:作為對最近美國關稅的應對,中國對所有美國商品施加了 34% 的總括報復性關稅,2025 年 4 月 10 日生效。中國也引入了對稀土元素的出口限制,並對 30 個美國國防相關組織進行了制裁,表示貿易衝突的主要升級。
公告 – 美國去最小化豁除的消除:Trump 總統簽署行政命令正式結束對來自中國、香港及澳門低價值貨運的去最小化豁免,2025 年 5 月 2 日生效。此更改移除了 $800 USD 免稅閾值,一項預計將大幅擾亂跨境電商並影響依靠來自中國低價進口的公司的舉動。目的於 2025 年 5 月 2 日生效。
2025 年 4 月 3 日
公告 – 加拿大對美國車輛施加 25% 關稅:加拿大宣布新的 25% 報復性關稅對美國製造車輛,2025 年 4 月 9 日生效,作為對美國對加拿大出口關稅的應對。該措施由財務部長 Mark Carney 確認。
實施 – 進口汽車及汽車零件 25% 關稅:美國正式實施對所有進口汽車零件的 25% 關稅,遵循 3 月 26 日公告。引用國家安全及保護國內製造的必要性,關稅預計將顯著影響汽車供應鏈及直銷電商賣家。
2025 年 4 月 2 日
公告 – 「解放日」10% 通用美國關稅:Trump 總統宣布 4 月 2 日為「解放日」,並宣布新的 10% 對所有進口商品的關稅,2025 年 4 月 5 日生效。加拿大及墨西哥基本豁免,以及某些產品類別。此舉代表自 1930 年代以來最廣泛的關稅增幅。
公告 – 擴展互惠關稅計劃針對 60 個國家:除了通用 10% 關稅外,Trump 總統宣布擴展的互惠關稅計劃,針對大約 60 個對美國商品施加更高關稅的國家。這些關稅將根據國家範圍從 17% 至 49%,並在適用的地方分層於 10% 基礎關稅之上。於 2025 年 4 月 9 日生效。
2025 年 3 月 26 日
公告 – 汽車零件 25% 關稅:Trump 總統宣布對所有進口汽車零件的新 25% 關稅,引用國家安全關注及加強國內製造的必要性。關稅將於 2025 年 4 月 3 日生效。
2025 年 3 月 20 日
公告 – 歐盟延遲美國商品報復性關稅:歐盟已推遲其計劃對美國的對抗措施作為對 Trump 總統金屬關稅的應對。報復性關稅,原定於 4 月 1 日,已延遲至 4 月中旬,允許時間重新評估要針對的美國商品,並留下進一步談判空間。
2025 年 3 月 13 日
擴展 - 加拿大對美國商品的報復性關稅:加拿大已擴展其 25% 加價以包括 539 個額外 HS 代碼,進一步增加了對美國出口方的影響。更新的清單現在涵蓋更廣泛的商品範圍。參閱綜合清單 這裡。
2025 年 3 月 12 日
實施 - 鋼鐵及鋁進口 25% 關稅:對所有進口鋼鐵及鋁製品至美國的所有國家的 25% 關稅現已生效。
公告 – 歐盟報復性關稅對美國鋼鐵及鋁製品:歐盟對美國 3 月 12 日實施的全球 25% 鋼鐵及鋁關稅的選定美國商品施加了關稅作為應對。這些對抗措施針對工業及金屬製品類別。這些目的於 2025 年 4 月 1 日生效。
公告 - 歐盟報復性關稅作為美國互惠關稅威脅的應對:歐盟已發出進一步報復性關稅的警告,針對更廣泛的美國出口。這將是對即將到來的 4 月 2 日互惠關稅計劃的直接應對,並可能顯著升級貿易緊張局勢。這些目的於 2025 年 4 月 13 日生效。
2025 年 3 月 6 日
推遲 - 加拿大及墨西哥製造商品的關稅:美國政府已回滾新實施的對所有加拿大及墨西哥製造商品的關稅,引用進行中的貿易談判。於 2025 年 3 月 4 日生效的 25% 關稅已暫停至另行通知。
2025 年 3 月 4 日
實施 - 加拿大、墨西哥及中國製造商品關稅:加拿大及墨西哥製造商品 25% 關稅及中國製造商品 20% 關稅現已生效。
實施 - 加拿大對美國商品報復性關稅:作為對加拿大製造商品重新施加 25% 關稅的應對,加拿大對選定美國產品施加了報復性關稅,立即生效。這些對抗措施針對關鍵行業,目的於施加壓力以促使美國反轉其關稅政策。
2025 年 3 月 3 日
公告 - 中國製造商品 20% 關稅:新的行政命令將中國製造商品關稅從 10% 提高至 20%,2025 年 3 月 4 日生效,除了在先前 Trump 政府期間施加的現有關稅。命令引用中國未採取行動對抗合成鴉片供應鏈作為關稅增幅的理由。
2025 年 3 月 2 日
延伸 - 中國、加拿大及墨西哥製造商品去最小化豁免:美國政府確認,去最小化待遇對低於 $800 USD 的貨運將保持有效,直至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CBP)升級其處理系統以完全及有效地徵收關稅收入。一旦 CBP 具有這些系統,免稅去最小化待遇將針對涵蓋進口被撤銷。
2025 年 2 月 27 日
公告 - 中國製造進口額外 10% 關稅:Trump 總統宣布對所有進口中國製造商品的額外 10% 關稅,自 2025 年 3 月 4 日起有效將總關稅稅率提高至 20%。這除了 2 月初實施的現有 10% 關稅。該決定旨在解決關於中國在芬太尼貿易中的角色的關切。
2025 年 2 月 24 日
公告 - 加拿大及墨西哥製造商品關稅恢復:Trump 總統確認先前暫停的加拿大及墨西哥製造商品關稅將於 2025 年 3 月 4 日進行。這包括大多數加拿大及墨西哥製造產品的 25% 關稅及加拿大能源進口的 10% 關稅。此外,加拿大及墨西哥原產商品的去最小化豁免將被移除,意味著來自這些國家的低價值貨運(低於 800 USD)將不再無關稅進入美國。
2025 年 2 月 13 日
公告 - 互惠關稅計劃:美國政府通過設計用於匹配其他國家對美國商品施加的稅費的行政命令宣布互惠關稅計劃。互惠關稅目的於通過對齊美國關稅與其他國家對美國產品施加的關稅來建立公平貿易。此政策預計將引入影響多個貿易夥伴的新關稅結構,待定生效日期為 2025 年 4 月 2 日。
2025 年 2 月 10 日
公告 - 全球所有鋼鐵及鋁進口 25% 稅費:美國政府宣布對所有鋼鐵及鋁進口 25% 的關稅,計劃於 2025 年 3 月 12 日實施。
實施 - 中國報復性關稅:中國對選定美國商品的 10% 及 15% 報復性關稅生效,包括對原油、農業機械及車輛的 10% 關稅,以及對煤及液化天然氣(LNG)的 15%。
2025 年 2 月 7 日
重新實施 - 中國製造商品去最小化豁免:美國臨時重新實施對 $800 USD 以下中國製造商品的去最小化待遇,直至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CBP)更新其處理系統以適當地處理關稅徵收。
2025 年 2 月 4 日
實施 - 中國製造進口 10% 關稅:先前公告的 10% 對所有中國製造進口的關稅生效。
實施 - 中國製造進口去最小化豁免移除:10% 關稅生效於所有中國製造進口,包括先前豁免的低價值貨運($800 USD 以下)。此關稅除了在第一個 Trump 政府期間實施的關稅。
公告 - 中國報復性關稅:中國宣布對選定美國商品的 10% 及 15% 報復性關稅,2025 年 2 月 10 日生效,並對美國在世界貿易組織提起案件。
2025 年 2 月 3 日
暫停 - 加拿大及墨西哥進口關稅:在與加拿大及墨西哥領導人的討論後,美國暫停了計劃的加拿大及墨西哥進口關稅一個月。進行中的談判已導致加拿大及墨西哥承諾增強邊界安全及應對芬太尼走私以換取潛在的關稅執行降低或延遲。
2025 年 2 月 1 日
公告 - 加拿大及墨西哥製造商品關稅:美國宣布對加拿大及墨西哥的所有進口 25% 的關稅,能源資源受 10% 關稅的約束。這些關稅旨在施加壓力以促使兩個國家加強邊界安全、移民控制及反毒品走私工作。
公告 - 中國製造進口 10% 關稅:Donald Trump 總統宣布對所有中國進口 10% 的關稅,2025 年 2 月 4 日生效。此措施旨在施加壓力以促使中國採取行動對抗芬太尼走私進入美國。
公告 - 低價值貨運($800 USD 以下)中國製造商品去最小化豁免移除:Trump 總統簽署行政命令消除對來自中國及香港的低價值貨運($800 USD 以下)的去最小化豁免,使其受新 10% 關稅及任何未解決的關稅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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