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協議

了解什麼是貿易協議及其重要性。

貿易協議是兩個或多個國家就其之間的貿易條款進行的談判——包括關稅、配額、進出口限制和條款,如貿易便利化、知識產權和投資保護。對於跨境電商零售商而言,貿易協議可以提供對夥伴國家市場的更大進入權,使他們能夠擴大客戶基礎並增加銷售額。了解貿易協議及其為相關國家(即零售商和進出口商品的消費者)提供的優勢非常重要。

貿易協議是有益的,因為它們做到以下幾點:

  • 緩和地緣政治和貿易壁壘
  • 鼓勵投資
  • 改善經濟
  • 創造就業機會
  • 擴大可用商品的多樣性
  • 提高生活水平

獲得這些福利可能存在要求和/或限制。然而,一旦一個國家加入貿易協議,成員國之間的貿易就可以增加,因為他們採用上述福利。

貿易協議在跨境電商中起著重要作用,可以大幅降低進口的落地成本,這促進了經濟增長和國際關係。貿易協議通常根據產品類型和原產國(生產地點)提供優惠待遇(降低關稅或免稅)。優惠待遇在被利用時,可以降低大量跨境貿易的進口成本。

貿易協議是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核心,該組織是唯一處理國家間貿易規則的全球國際組織。貿易協議在過去幾十年全球貿易改善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這種改善是顯而易見的:自1950年代以來,世界貿易價值已增加近300倍,特別是由於1995年WTO的出現。

貿易協議的類型 

雖然全球有超過800個貿易協議,但大多數根據涉及的國家數量分為三種主要類型之一:

單邊:由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授予的單方面、無互惠的貿易優惠,以幫助改善和擴大出口,促進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

示例:南太平洋地區貿易和經濟合作協議 (SPARTECA)

雙邊:促進兩國之間商品和服務交換的互利夥伴關係,鼓勵經濟合作並惠及兩個國家。

示例:歐盟(EU)-日本經濟夥伴協議 (EPA)

多邊:多個國家之間的貿易協議,簡化並降低三個或多個國家之間的貿易成本。

示例:世界貿易組織(WTO)成員國必須遵守最惠國(MFN)條款

熱門貿易協議類別 

貿易協議可以進一步細分為幾個不同的類別。目前國家之間實施的一些主要貿易協議類別是區域貿易協議(RTAs)、雙邊投資條約(BITs)、WTO協議、暫停協議和知識產權(IP)協議。這些協議類別可以是單邊、雙邊或多邊協議類型。

  • 定義:區域貿易協議(RTA)是由兩個或多個地區簽署的條約,這些地區同意某些影響地區間商品和服務貿易的承諾和責任。雖然RTAs因協議而異,但它們通常會減少貿易壁壘並創造更有利的貿易投資和環境。RTAs有六種:
  1. 優惠貿易區

  2. 自由貿易區

  3. 關稅同盟

  4. 共同市場

  5. 經濟聯盟

  6. 完全一體化

  • RTA的現實例子:美國(U.S.)-墨西哥-加拿大協議,通常被稱為USMCA(2020年7月1日生效)。

  • 目的、待遇和許可

    • 經濟增長:成員國能夠擴大市場、吸引投資者並創造更多機會。

    • 貿易市場增加:參與國之間的銷售更清楚,競爭也更加平衡。協議政策使在新市場中的貿易對成員地區來說更具功能性和邏輯性。

    • 獲得資金:地區間商品和服務的自由流動使企業能夠獲得資金以支付投資。

    • 談判力量:地區之間簽署條約並形成協議允許與非成員國貿易協議進行更多談判。

    • 更好產品的競爭:隨著准入增加,市場之間的競爭加劇。競爭鼓勵更高質量的生產、多樣性和創新,導致更滿意的顧客。

    • 創造就業機會:隨著競爭,由於自由貿易受眾更廣泛,商品需求增加。需要更多生產,因此創造更多就業機會,成員國的工作變得更容易獲得。

  • 定義:雙邊投資條約(BITs)旨在確保投資者在協議另一成員的國家獲得國家待遇或最惠國待遇(MFN)(以較好者為準)。BITs因協議而異,但它們通常有助於拓寬兩國市場之間的准入,通過降低總落地成本來增加經濟增長。

  • BIT的現實例子:美國(U.S.)與土耳其共和國之間關於投資的互惠支持和安全的條約(1990年5月18日生效)。

  • 目的、待遇和許可

    • 國家或最惠國(MFN)待遇例外:BIT成員有權維持或創建對國家或MFN待遇合約的例外。

    • 公平待遇:BIT投資者獲得與BIT參與國家的國內投資者同等優惠待遇,或與其對待類似情況下任何其他外國投資者的待遇相同(以較好者為準)。

    • 東道國轉讓:條約確保投資者有權使用市場匯率以自由使用的貨幣將準備金進出東道國。

    • 居住權:每個參與方都必須允許投資者進入並在該地區居住以進行或管理投資(受每個BIT參與方各自移民法的限制)。

  • 定義:WTO協議為160多個經濟體的國際貿易奠定了法律基礎。該協議包括商品、服務、知識產權、標準、投資者和其他有關貿易流通的問題。

  • WTO協議的現實例子:《關稅與貿易總協定》(GATT)通過降低或消除貿易壁壘(如關稅或配額)來促進國際貿易(1948年1月1日生效)。其他常見WTO協議包括:

  • 目的、待遇和許可

    • 基礎:WTO為政府創造了有效的多邊結構例子,以獲得更大的自由改善國際貿易流程。

    • 公平無偏:有規則規定禁止參與者不公平地保護國內供應商、商品或服務,或歧視外國供應商、商品或服務。

    • 適應:WTO可以隨著數位世界的進步和全球優先級的出現而適當調整。

    • 發展中國家:它認識到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最不發達國家)的漸進式經濟貿易需求。

    • 透明度:政府必須透明和公平,以避免貪婪和腐敗行為之間的爭執。

    • 利用技術:成員知道使用和鼓勵使用電子機制擴展和促進國際貿易的重要性。

    • 鼓勵加入:WTO促進非WTO成員的接納和增加。

  • 定義:暫停協議是指外國政府同意改變其貿易行為以消除傾銷或反補貼,以保護另一國家的國內業務。暫停協議需要商務部的持續審查以確保遵規和有效性。

  • 暫停協議的現實例子:墨西哥政府暫停了對糖的反傾銷(AD)和反補貼稅(CVD)調查,調整了美國精製糖和其他糖類型的價格。該協議還對來自墨西哥的糖出口設定了限制(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生效)。

  • 目的、待遇和許可

    • 國內增長:暫停協議允許國內業務在沒有必須與外國市場競爭的情況下增長。

    • CVD和AD:反補貼稅(CVD)和反傾銷(AD)為企業提供在本國建立自己的機會。

    • 遵規:暫停協議定期評估和調查以避免不公平,這在過去已多次發生。一些有暫停協議的國家收取非常高的CVD和AD費用,使非國內競爭者幾乎不可能在該國內銷售。僅進口產品的成本就會推高非國內賣家的產品價格,使國內賣家的價格對消費者更加可取。

  • 定義:在知識產權(IP)協議下,專利、版權或商標的所有權保留在創造者身上,但協議內的其他方有權在規定時間內對IP權利的部分或全部使用一段時間並支付費用。這些協議通常包括允許的具體時間以及在該期間內將進行的程序。該協議是對IP與貿易之間關係重要性以及平衡IP系統如何必要的法律承認。

  • IP協議的現實例子: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日內瓦法案關於原產地名稱和地理標誌裏斯本協議被捷克共和國政府存放。日內瓦法案幫助優質產品製造商根據產品的原產地在多個地區保護其商品的特定設計(2022年9月2日生效)。

  • 目的、待遇和許可

    • 保護:該協議為專利、商標和版權建立了強有力的保護,防止貿易秘密被盜,包括網絡盜竊。

    • 創意貿易:它有助於促進知識和創意的貿易。

    • IP貿易系統:就技術轉讓和幫助欠發達國家而言,創新IP系統得到培養。

    • 技術發展:該協議允許技術世界內的指數級進步。

    • 公平待遇:有規則在制定以提高商標和與特定位置相對應的IP方面的透明度和公平待遇。

    • 市場機會:依賴IP的企業可以獲得安全、公平、合理和非歧視性的市場。

    • 強制性規則:執行規則以保護商標、版權隱私和所有IP。當假冒商品危及消費者健康和/或安全時,允許提高罰款。

    • 簡單和安全:企業能夠在新市場中更簡單和安全地註冊和保護其IP。

Zonos有許多國家指南,概述了國家的貿易協議以及有關與這些國家進行貿易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