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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FTA

如何判断原产于以色列的商品是否符合美以自由贸易协定(U.S.–Israel Free Trade Agreement)免税待遇的资格。

美以自由贸易协定是美国现存最古老的自由贸易协定——自1985年起生效,制成品关税已于1995年全面取消。真正符合"以色列制造"条件的商品可免税进入美国。这项优惠并非自动适用:必须有人确认产品符合资格,并在入境时提出申报。若未申报,即便商品本可符合资格,仍将适用正常关税税率。

发货前请确认当前税率

ILFTA的免税待遇并不能免除叠加在其上的其他关税项目。请在依据以下规则行事前先确认当前的综合税率——参见本页底部的税率核查部分。

如何判断能否申报 

  1. 确定产品的HTS分类编码。 你需要用它来核查当前的综合税率(见下方状态核查),尽管该自由贸易协定本身的原产地测试并不直接要求提供该编码。
  2. 核实该商品是否真正符合"以色列制造"的条件。 与较新协定中的税则归类改变测试不同,美以自由贸易协定采用单一的增值测试:商品必须完全在以色列种植、生产或制造,或在以色列经过"实质性改变",且其估定价值中至少35%来自以色列的材料及加工成本(人工、设备折旧、研发、检测)。该35%中最多15个百分点可以来自美国原产材料,因此以色列和美国的合计成分可累加以达到资格要求。
  3. 直接运输。 货物通常需要从以色列直接运往美国,途中不得在第三国进行进一步加工或实质性改动。
  4. 没有官方的原产地证明表格。 你需要确信产品符合资格,并能够对此作出证明——如果CBP(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提出询问,需准备好相应的支持材料。
  5. 保留记录,并定期复核税率。 保存发票、成本明细及其他能证明产品成分和产地的资料,至少保存5年。叠加在该自由贸易协定之上的关税格局屡经变化——即使已完成申报,也值得定期复核当前的综合税率。

来源:CBP — 以色列自由贸易协定

状态核查(2026年8月) 

该自由贸易协定对符合条件商品的免税待遇仍然有效。另外,以色列被列入301条款强迫劳动关税体系(约60个国家)中12.5%的一档——该12.5%叠加在自由贸易协定之上,因此即便是符合ILFTA资格的以色列商品,通常仍需缴纳12.5%的关税,而非降至0%(不过仍优于不符合资格的商品,后者需缴纳12.5%外加其正常关税税率)。232条款对钢铁及铝材(50%)以及金属衍生制品(25%)征收的关税,无论自由贸易协定资格如何均照常适用。在假定该自由贸易协定能使税率降至零之前,请先核查特定HTS编码当前的综合税率。

免责声明

本指南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或海关方面的建议。具体入境事宜的判定请咨询持牌海关经纪人或贸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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