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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FTA

如何判斷原產於以色列的貨物是否符合美國—以色列自由貿易協定免關稅待遇的資格。

美國—以色列自由貿易協定是美國最早生效的自由貿易協定——自 1985 年起生效,製成品關稅已於 1995 年全面取消。真正符合以色列原產資格的貨物可免關稅進入美國。這項優惠並非自動適用:必須有人確認產品符合資格並在報關時提出申請。若未提出申請,即使貨物原本符合資格,仍需適用一般關稅稅率。

出貨前請先確認目前稅率

ILFTA 的免關稅待遇並不能豁免疊加在其上的其他關稅計畫。請在依據以下規則行事前,先確認目前的綜合稅率——請參閱本頁底部的狀態查核。

如何判斷是否可以申請 

  1. 找出產品的 HTS 分類編號。 雖然此自由貿易協定本身的原產地測試並不直接要求此編號,但您仍需要它來查核目前的綜合稅率(見下方狀態查核)。
  2. 確認產品是否確實算作「以色列製造」。 與較新協定中的稅則歸類轉換測試不同,以色列自由貿易協定採用單一附加價值測試:貨物必須完全在以色列種植、生產或製造,或在以色列經過「實質轉型」,且其完稅價格中至少 35% 須來自以色列原料及加工成本(人工、設備折舊、研發、測試)。該 35% 中,最多 15 個百分點可改由美國原產原料取代,因此以色列與美國成分合計也可達到資格門檻。
  3. 直接出貨。 貨物通常須從以色列直接運往美國,途中不得在第三國進行進一步加工或實質改變。
  4. 沒有官方的原產地證明表格。 您必須確信產品符合資格並能夠對此作出聲明——並在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詢問時,準備好相關佐證資料。
  5. 保存紀錄,並重新查核稅率。 保存發票、成本明細及其他能顯示產品成分與產地的文件,至少 5 年。疊加在此自由貿易協定之上的關稅環境已多次變動——即使已提出申請,仍值得定期重新查核目前的綜合稅率。

資料來源:CBP — 以色列自由貿易協定

狀態查核(2026 年 8 月) 

該自由貿易協定對符合資格貨物的免關稅待遇目前仍然有效。另外,以色列屬於第 301 條強迫勞動關稅制度中 12.5% 稅率等級(涵蓋約 60 個國家)——該 12.5% 是疊加在此自由貿易協定之上,因此即使貨物符合以色列自由貿易協定資格,通常仍須繳納 12.5%,而非降至 0%(不過仍優於不符合資格的貨物,後者須繳納 12.5% 加上其一般關稅稅率)。第 232 條對鋼鐵與鋁(50%)及金屬衍生產品(25%)課徵的關稅,無論是否適用自由貿易協定,一律適用。在假設此自由貿易協定可使稅率降至零之前,請先針對特定 HTS 編號查核目前的綜合稅率。

免責聲明

本指南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或海關建議。如需針對具體報關情形作出判斷,請諮詢持照海關經紀人或貿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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