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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FTA

說明如何判斷原產自澳洲的貨品是否符合 AUFTA 免關稅待遇資格。

AUFTA 是美國與澳洲之間的貿易協定。實際在這兩國其中一國製造的貨品,進入另一國時大多可享免關稅待遇——大部分關稅已於 2005 年取消,其餘則在 2022 年前逐步取消。這項優惠並非自動適用:必須有人確認產品符合資格,並在進口時提出申請。若未提出申請,即使產品原本符合資格,仍須適用一般關稅稅率。

出貨前請確認目前稅率

AUFTA 的免關稅待遇並不會豁免疊加在其上的其他關稅計畫。在依賴以下規則之前,請先確認目前的合併稅率——請參閱本頁底部的現況查核。

如何判斷是否可以申請該待遇 

  1. 為貨品分類。 確認其 10 位數 HTS 編碼正確無誤——原產地分析完全取決於此。
  2. 確認貨品是否真的算「產自」澳洲或美國。 僅從澳洲出貨並不代表符合資格。一般而言,若貨品完全在澳洲或美國種植或生產、且未使用任何外國原料,或是使用外國零件但在加工過程中經歷足夠的改變——例如分類代碼不同,或材料與人工中有足夠比例的澳洲/美國價值——即可符合資格。服飾與紡織品則適用更嚴格的規定:紗線或纖維本身通常必須原產自澳洲或美國。
  3. 了解小額例外規定。 對大多數非紡織品而言,外國成分占比在 10% 或以下,通常不會影響產品的資格。
  4. 無論貨值多少,均不需要正式的原產地證明書。 你只需要有把握產品符合資格——可根據供應商聲明或你自己對製造方式的了解來判斷。貨值低於 2,500 美元的貨物,僅需一份簡單的書面聲明即可。若 CBP 要求你證明申請內容,證明書仍會有所幫助。
  5. 仍建議保留相關文件——發票、供應商資訊,以及任何能顯示產品材質與產地的資料——以備日後 CBP 查詢之需。

資料來源:CBP — 澳洲自由貿易協定實施說明

現況查核(2026 年 8 月) 

AUFTA 的免關稅待遇目前仍然有效。另外,「301 條款」強迫勞動關稅制度(涵蓋約 60 個國家)現正實施中,澳洲被列於 12.5% 級距——對大多數產品而言,這 12.5% 通常會疊加在 AUFTA 的免關稅基礎之上(部分產品有特定豁免)。232 條款 對鋼鐵、鋁與汽車課徵的關稅,無論是否享有自由貿易協定資格,一律疊加課徵。在假設 AUFTA 就是全貌之前,請先確認你特定 HTS 編碼的目前合併稅率。

免責聲明

本指南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或海關建議。如需針對特定進口案件做出判斷,請諮詢持照報關行或貿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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