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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類和菸草進口的消費稅

哪些酒類/菸草受消費稅規範,以及 CBP 如何處理這些商品的正式報關。

CBP 代表酒類和菸草稅務貿易局 (TTB) 徵收聯邦消費稅,該局負責制定稅率並執行相關法律 (26 U.S.C. 第 51 章和第 52 章)。與一般商品不同,酒類和菸草除了商品價值外,還須依體積、酒精濃度、重量或數量計徵額外的消費稅。

Zonos 不代為申報這些報關

Zonos 為酒類及其他第 22 章商品計算 landed cost(關稅、稅金及消費稅估算),但 Zonos 不代為申報或處理正式的 Entry Type 01 報關。酒類和菸草須辦理正式報關,包含海關保證金、TTB 許可證資料及 TTB PGA 訊息集,且必須由持牌報關行或進口商本人向 CBP 申報 — 此部分不在 Zonos 服務範圍內。

「酒類/菸草」的定義及適用範圍 

酒類 — 屬於 HTS 第 22 章的飲用酒精:啤酒 (2203)、葡萄酒/苦艾酒/發酵飲料 (2204–2206),以及蒸餾酒 (2207–2208)。依《國內稅收法》及《聯邦酒精管理法》由 CBP 與 TTB 共同監管。消費稅計徵方式為:蒸餾酒按標準酒精加侖 (proof gallon) 計算,葡萄酒按酒加侖/酒精濃度級距計算,啤酒按桶計算。

菸草 — 屬於 HTS 第 24 章及 26 U.S.C. 第 52 章的商品:香菸、雪茄、手捲菸絲和菸斗菸絲、嚼菸、鼻菸、菸捲紙/菸管。由 CBP 與 TTB 共同監管,FDA 則負責標示/產品規範的監督。

標準聯邦消費稅稅率(請至 TTB 稅率與規費 確認最新數字):

商品↕稅率↕
蒸餾酒每標準酒精加侖 $13.50
啤酒每桶 $18.00
葡萄酒(酒精濃度 ≤16%)每加侖 $1.07–$1.57,依級距而定
香菸(小支裝)每千支 $50.33(約每包 $1.01)
大雪茄售價的 52.75%,上限每支 $0.4026
手捲菸絲每磅 $24.78

CBMA 優惠稅率: 《精釀飲品現代化法案》(Craft Beverage Modernization Act) 允許境外生產商將優惠稅率/抵免額,在每年有限數量內轉讓給進口商 — 例如蒸餾酒每年前 100,000 標準酒精加侖適用每加侖 $2.70 的稅率(其後至約 2,223 萬加侖適用 $13.34)。自 2023 年起,進口商須在報關時向 CBP 繳納全額標準稅率,再向 TTB 申請 CBMA 優惠的季度退稅,而非在邊境現場享有優惠。

免責聲明

本指南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或海關建議。如需針對特定商品做出判定,請諮詢持牌報關行或貿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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