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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關稅

郵政關稅

了解如何計算及應用關稅至美國的郵政寄件。

2026年7月24日更新

自2026年7月24日起,郵政及商業稅率已趨同。第122條附加費(全球統一10%)已於7月24日對所有郵政寄件失效,不論起源地。正常稅率(MFN、第232條、第301條等)現已首次適用於郵政寄件 — 商業寄件則已應用多時。對於大多數國家(由新的 第301條強制勞動關稅涵蓋的60個經濟體,根據起源國家按10%或12.5%計算),該關稅實際上已取代第122條。郵政DDP門檻已從$800上升至$2,500。詳見 美國關稅更新了解完整詳情。

2026年2月24日更新 — 歷史性

基於IEEPA的關稅已於2026年2月24日美國東部時間上午12:00結束。郵政寄件的稅負在2026年7月23日前重設為10%第122條全球附加費。該附加費已於7月24日失效 — 見上方橫幅。

當前郵政稅務結構(自2026年7月24日起) 

自2026年7月24日起,往美國的郵政寄件須遵循與商業寄件相同的稅務結構:

  • MFN(最惠國)稅率:基於各項商品的HTS分類及起源國家的標準稅率 — 首次適用於郵政寄件
  • 第301條強制勞動關稅:根據起源國家按10%或12.5%計算,取代已失效的第122條附加費。Zonos 在計算中使用精確的關稅項目名稱"Section 301 Forced Labor Tariff"。
  • 第232條關稅:與商業寄件相同地適用於郵政寄件(鋼鐵、鋁、銅、汽車零件及其他第232條涵蓋的產品) — 見下方部分
  • 其他適用關稅:根據商品HTS編碼的反傾銷、反補貼稅及其他貿易救濟措施

背景:標準MFN稅率及第232條自2025年8月起已適用於商業寄件。郵政原享有臨時豁免,已於7月24日結束 — 對於MFN及第232條,郵政正在與商業寄件接軌。第301條強制勞動關稅 對郵政及商業都是新規定。

第232條現已適用於郵政寄件 

自2026年7月24日起,第232條關稅以與商業寄件相同的方式適用於郵政寄件。不再對第232條涵蓋產品(鋼鐵、鋁、銅、汽車零件及其他涵蓋類別)採用單獨的郵政待遇。

在7月24日前,郵政寄件中的第232條涵蓋產品僅須繳納10%第122條附加費(已於7月24日對所有郵政寄件失效)。自7月24日起,第232條稅率堆疊在MFN稅率之上,與商業寄件處理方式相同。已受第232條關稅約束的商品不受第301條強制勞動關稅豁免。

多品項包裹:個別計算 

當包裹含有來自不同國家的多件商品時,Zonos使用個別商品計算 — 每件商品根據其自身的HTS編碼及起源國家進行評估,然後合計作為整個寄件的稅負。

USMCA及郵政寄件 

自2026年7月24日起,USMCA(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議)可能適用於郵政寄件。在7月24日前,所有郵政寄件不論USMCA資格如何都繳納統一第122條稅率,郵政環境中沒有機制聲稱USMCA優惠待遇。

要求:郵政寄件的USMCA優惠資格要求提供原產地證書。關於郵政寄件原產地證書流程的更詳細信息將於有可用時在此發佈。

價值門檻及申報要求 

低於$2,500:郵政DDP流程

自2026年7月24日起,價值低於$2,500美元的包裹可通過郵政DDP系統進行處理:

  • 須在起源地徵集適用稅費(MFN、第232條、第301條等)
  • 無需向CBP進行正式申報
  • 承運商或合格方每月向CBP匯款稅費

此門檻在2026年7月24日前為$800。一件7月24日前無須預付稅費的$1,000寄件現須需要預付。

觸發因素為送達日期,非交易日期:於7月24日前報價但於7月24日或之後送達的寄件應受新規則約束。

超過$2,500

超過$2,500的情況維持不變 — 與過往相同。

退貨及維修 

重要

退貨及維修在郵政稅務系統下不享受任何特殊關稅待遇,除外完整的未使用退貨帶有正確原始USPS標籤者。

規則

  • 未使用商品退貨:若包裹完整並帶有正確的原始USPS標籤,符合免稅資格。
  • 維修及二手商品:不符合免稅待遇資格;適用標準稅率(MFN加上根據起源國家及HTS編碼適用的關稅)。

無法投遞及退款 

現況:郵政無法投遞的寄件沒有退款機制。請相應規劃收款及客戶溝通。

郵政豁免(自2025年9月16日起) 

下列是CBP對低於$2,500的寄件允許的唯一郵政豁免。此處未列出的任何內容應受適用稅率約束。

  • 50 U.S.C. § 1702(b)涵蓋的商品 包括某些捐獻及資訊材料。見下方的HTS資訊材料列表

  • 真正禮品(19 C.F.R. § 10.153(a)) 由捐獻者曾經擁有及無償贈予的商品,無代價或承諾代價。這不包括購買的商品、交換商品或與交易相連的推廣性"額外"商品。

  • 郵件平面、文件及信件(P及G格式郵寄寄件) 前提是不含商品。

重要

EO 14257附件II下列出的豁免適用於國際郵件。

資訊材料 – 50 U.S.C. § 1702(b)下豁免的HTS編碼

  • 第49章
  • 稅目:3704、3705、3706、5807、8310、9701、9702、9703、9704及9705
  • 稅目項:6307.90.30、6307.90.85、8523.80.10、8523.29、8523.41、8523.49、9405.61、9405.69

第98章HTS編碼的澄清

"否,唯一的豁免是指導中列出及EO所指定。自2025年8月29日起, 19 U.S.C. § 1321(a)(2)(C)下的極小額免稅待遇不再適用於進入美國的寄件,除非符合50 U.S.C. § 1702(b),包括通過國際郵件進入的寄件。"

第122條統一10%附加費已於2026年7月24日對所有郵政寄件失效,不論起源地。自7月24日起,正常稅率(MFN、第232條、第301條等)現已首次適用於郵政寄件 — 商業寄件則已應用多時。對於大多數國家(由新的第301條強制勞動關稅涵蓋的60個經濟體,根據起源國家按10%或12.5%計算),該關稅實際上已取代第122條。

可以,自2026年7月24日起。郵政DDP門檻已從$800上升至$2,500。價值低於$2,500美元的包裹可通過郵政DDP系統進行處理,稅費在起源地徵集。

關於超過$2,500的包裹的申報要求,見上方的價值門檻部分 — CBP關於非正式/正式申報邊界的指導仍待確認。

芬太尼相關IEEPA關稅(之前對中國添加10-20%)已於2026年2月24日與所有其他IEEPA基礎關稅一同結束。它們被第122條統一10%附加費所取代,該附加費適用至2026年7月23日。

自2026年7月24日起,第301條關稅適用於郵政寄件。在7月24日前,郵政寄件僅受第122條附加費約束,第301條不適用於郵政清關。第301條強制勞動關稅稅率根據起源國家按10%或12.5%計算。

Zonos對所有郵政寄件使用個別商品計算。此方法:

  • 根據其自身起源國家及HTS編碼計算各件商品
  • 確保準確的CBP報告及稅費匯款
  • 消除複雜的方法論切換需求

若CBP認定應適用不同的稅費:

  • 更高評估:將按差額向您開具發票
  • 更低評估:下一發票上將獲得信用額
  • 常見原因:起源國家不正確、產品分類錯誤
  • 保護:某些解決方案提供登陸成本擔保,防止增加

預防提示

  • 確保準確的起源國家聲明
  • 使用適當的HS編碼分類
  • 維持詳細的產品文件

若平台或商家使用Zonos以外的提供商進行稅費計算怎麼辦?

沒問題。若稅費由另一提供商計算,當Zonos是合規/計費方時,Zonos仍將郵政寄件的稅費徵集並匯款至CBP。關鍵是稅費通過Zonos進行徵集及匯款,確保合規及郵政清關的不中斷。

稅費使用各件商品的起源國家及HTS編碼逐件計算,然後合計確定整個寄件的總稅費。

若寄件標記為禮品且其價值超過100美元,則對禮品的總價值徵收稅費。

是 — 但僅限列出的三項豁免(資訊材料、真正禮品及非商品郵件)。附件II豁免不適用於國際郵件。

資源及更新 

郵政關稅稅率根據不斷的貿易政策決定而頻繁變更。主要資源:

  • CBP CSMS訊息:關於關稅更新的正式指導
  • CBP出版物:2025年新稅務要求
  • 行政命令:影響關稅的總統指令
  • 聯邦公報:正式規則發佈
  • 貿易公告:行業特定更新

保持知曉:稅率可隨新行政命令及CBP指導變更。訂閱CBP貿易通知並與維持當前稅率表的合格方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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