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如何計算及應用關稅至美國的郵政寄件。
自2026年7月24日起,郵政及商業稅率已趨同。第122條附加費(全球統一10%)已於7月24日對所有郵政寄件失效,不論起源地。正常稅率(MFN、第232條、第301條等)現已首次適用於郵政寄件 — 商業寄件則已應用多時。對於大多數國家(由新的 第301條強制勞動關稅涵蓋的60個經濟體,根據起源國家按10%或12.5%計算),該關稅實際上已取代第122條。郵政DDP門檻已從$800上升至$2,500。詳見 美國關稅更新了解完整詳情。
基於IEEPA的關稅已於2026年2月24日美國東部時間上午12:00結束。郵政寄件的稅負在2026年7月23日前重設為10%第122條全球附加費。該附加費已於7月24日失效 — 見上方橫幅。
自2026年7月24日起,往美國的郵政寄件須遵循與商業寄件相同的稅務結構:
背景:標準MFN稅率及第232條自2025年8月起已適用於商業寄件。郵政原享有臨時豁免,已於7月24日結束 — 對於MFN及第232條,郵政正在與商業寄件接軌。第301條強制勞動關稅 對郵政及商業都是新規定。
自2026年7月24日起,第232條關稅以與商業寄件相同的方式適用於郵政寄件。不再對第232條涵蓋產品(鋼鐵、鋁、銅、汽車零件及其他涵蓋類別)採用單獨的郵政待遇。
在7月24日前,郵政寄件中的第232條涵蓋產品僅須繳納10%第122條附加費(已於7月24日對所有郵政寄件失效)。自7月24日起,第232條稅率堆疊在MFN稅率之上,與商業寄件處理方式相同。已受第232條關稅約束的商品可獲豁免第301條強制勞動關稅。
當包裹含有來自不同國家的多件商品時,Zonos使用個別商品計算 — 每件商品根據其自身的HTS編碼及起源國家進行評估,然後合計作為整個寄件的稅負。
目前,透過郵政承運商寄往美國的寄件無法主張USMCA(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議)優惠待遇,因此這些物品須繳納標準稅率。在2026年7月24日前,所有郵政寄件不論USMCA資格如何都繳納統一第122條稅率,而郵政環境中至今仍沒有支援的流程可主張USMCA優惠待遇。
支援進行中:Zonos正致力開發支援郵政寄件FTA申請的方式。更多詳情將於資料齊備後在此公佈。
自2026年7月24日起,價值低於$2,500美元的包裹可通過郵政DDP系統進行處理:
此門檻在2026年7月24日前為$800。一件於7月24日前無須預付稅費的$1,000寄件,現須預付稅費。
觸發因素為送達日期,非交易日期:於7月24日前報價但於7月24日或之後送達的寄件應受新規則約束。
超過$2,500的情況維持不變 — 與過往相同。
退貨及維修在郵政稅務系統下不享受任何特殊關稅待遇,惟帶有正確原始USPS標籤的完整未使用退貨除外。
現況:郵政無法投遞的寄件沒有退款機制。請相應規劃收款及客戶溝通。
下列是CBP對低於$2,500的寄件允許的唯一郵政豁免。此處未列出的任何內容應受適用稅率約束。
50 U.S.C. § 1702(b)涵蓋的商品 包括某些捐獻及資訊材料。見下方的HTS資訊材料列表。
真正禮品(19 C.F.R. § 10.153(a)) 由捐獻者曾經擁有及無償贈予的商品,無代價或承諾代價。這不包括購買的商品、交換商品或與交易相連的推廣性"額外"商品。
郵件平面、文件及信件(P及G格式郵寄寄件) 前提是不含商品。
EO 14257附件II下列出的豁免不適用於國際郵件。
"否,唯一的豁免是指導中列出及EO所指定。自2025年8月29日起, 19 U.S.C. § 1321(a)(2)(C)下的極小額免稅待遇不再適用於進入美國的寄件,除非符合50 U.S.C. § 1702(b),包括通過國際郵件進入的寄件。"
第122條統一10%附加費已於2026年7月24日對所有郵政寄件失效,不論起源地。自7月24日起,正常稅率(MFN、第232條、第301條等)現已首次適用於郵政寄件 — 商業寄件則已應用多時。對於大多數國家(由新的第301條強制勞動關稅涵蓋的60個經濟體,根據起源國家按10%或12.5%計算),該關稅實際上已取代第122條。
可以,自2026年7月24日起。郵政DDP門檻已從$800上升至$2,500。價值低於$2,500美元的包裹可通過郵政DDP系統進行處理,稅費在起源地徵集。
關於超過$2,500的包裹的申報要求,見上方的價值門檻部分 — CBP關於非正式/正式申報邊界的指導仍待確認。
芬太尼相關IEEPA關稅(之前對中國添加10-20%)已於2026年2月24日與所有其他IEEPA基礎關稅一同結束。它們被第122條統一10%附加費所取代,該附加費適用至2026年7月23日。
自2026年7月24日起,第301條關稅適用於郵政寄件。在7月24日前,郵政寄件僅受第122條附加費約束,第301條不適用於郵政清關。第301條強制勞動關稅稅率根據起源國家按10%或12.5%計算。
Zonos對所有郵政寄件使用個別商品計算。此方法:
若CBP認定應適用不同的稅費:
預防提示:
沒問題。若稅費由另一提供商計算,當Zonos是合規/計費方時,Zonos仍將郵政寄件的稅費徵集並匯款至CBP。關鍵是稅費通過Zonos進行徵集及匯款,確保合規及郵政清關的不中斷。
稅費使用各件商品的起源國家及HTS編碼逐件計算,然後合計確定整個寄件的總稅費。
若寄件標記為禮品且其價值超過100美元,則對禮品的總價值徵收稅費。
是 — 但僅限列出的三項豁免(資訊材料、真正禮品及非商品郵件)。附件II豁免不適用於國際郵件。
郵政關稅稅率根據不斷的貿易政策決定而頻繁變更。主要資源:
保持知曉:稅率可隨新行政命令及CBP指導變更。訂閱CBP貿易通知並與維持當前稅率表的合格方合作。
郵政關稅
郵政關稅
了解如何計算及應用關稅至美國的郵政寄件。
自2026年7月24日起,郵政及商業稅率已趨同。第122條附加費(全球統一10%)已於7月24日對所有郵政寄件失效,不論起源地。正常稅率(MFN、第232條、第301條等)現已首次適用於郵政寄件 — 商業寄件則已應用多時。對於大多數國家(由新的 第301條強制勞動關稅涵蓋的60個經濟體,根據起源國家按10%或12.5%計算),該關稅實際上已取代第122條。郵政DDP門檻已從$800上升至$2,500。詳見 美國關稅更新了解完整詳情。
基於IEEPA的關稅已於2026年2月24日美國東部時間上午12:00結束。郵政寄件的稅負在2026年7月23日前重設為10%第122條全球附加費。該附加費已於7月24日失效 — 見上方橫幅。
當前郵政稅務結構(自2026年7月24日起)
自2026年7月24日起,往美國的郵政寄件須遵循與商業寄件相同的稅務結構:
第232條現已適用於郵政寄件
自2026年7月24日起,第232條關稅以與商業寄件相同的方式適用於郵政寄件。不再對第232條涵蓋產品(鋼鐵、鋁、銅、汽車零件及其他涵蓋類別)採用單獨的郵政待遇。
在7月24日前,郵政寄件中的第232條涵蓋產品僅須繳納10%第122條附加費(已於7月24日對所有郵政寄件失效)。自7月24日起,第232條稅率堆疊在MFN稅率之上,與商業寄件處理方式相同。已受第232條關稅約束的商品可獲豁免第301條強制勞動關稅。
多品項包裹:個別計算
當包裹含有來自不同國家的多件商品時,Zonos使用個別商品計算 — 每件商品根據其自身的HTS編碼及起源國家進行評估,然後合計作為整個寄件的稅負。
USMCA及郵政寄件
目前,透過郵政承運商寄往美國的寄件無法主張USMCA(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議)優惠待遇,因此這些物品須繳納標準稅率。在2026年7月24日前,所有郵政寄件不論USMCA資格如何都繳納統一第122條稅率,而郵政環境中至今仍沒有支援的流程可主張USMCA優惠待遇。
支援進行中:Zonos正致力開發支援郵政寄件FTA申請的方式。更多詳情將於資料齊備後在此公佈。
價值門檻及申報要求
低於$2,500:郵政DDP流程
自2026年7月24日起,價值低於$2,500美元的包裹可通過郵政DDP系統進行處理:
此門檻在2026年7月24日前為$800。一件於7月24日前無須預付稅費的$1,000寄件,現須預付稅費。
觸發因素為送達日期,非交易日期:於7月24日前報價但於7月24日或之後送達的寄件應受新規則約束。
超過$2,500
超過$2,500的情況維持不變 — 與過往相同。
退貨及維修
退貨及維修在郵政稅務系統下不享受任何特殊關稅待遇,惟帶有正確原始USPS標籤的完整未使用退貨除外。
規則
無法投遞及退款
現況:郵政無法投遞的寄件沒有退款機制。請相應規劃收款及客戶溝通。
郵政豁免(自2025年9月16日起)
下列是CBP對低於$2,500的寄件允許的唯一郵政豁免。此處未列出的任何內容應受適用稅率約束。
50 U.S.C. § 1702(b)涵蓋的商品 包括某些捐獻及資訊材料。見下方的HTS資訊材料列表。
真正禮品(19 C.F.R. § 10.153(a)) 由捐獻者曾經擁有及無償贈予的商品,無代價或承諾代價。這不包括購買的商品、交換商品或與交易相連的推廣性"額外"商品。
郵件平面、文件及信件(P及G格式郵寄寄件) 前提是不含商品。
EO 14257附件II下列出的豁免不適用於國際郵件。
資訊材料 – 50 U.S.C. § 1702(b)下豁免的HTS編碼
第98章HTS編碼的澄清
常見問題
郵政寄件第122條於7月24日被什麼替代?
第122條統一10%附加費已於2026年7月24日對所有郵政寄件失效,不論起源地。自7月24日起,正常稅率(MFN、第232條、第301條等)現已首次適用於郵政寄件 — 商業寄件則已應用多時。對於大多數國家(由新的第301條強制勞動關稅涵蓋的60個經濟體,根據起源國家按10%或12.5%計算),該關稅實際上已取代第122條。
我可以使用郵政DDP流程用於超過$800的包裹嗎?
可以,自2026年7月24日起。郵政DDP門檻已從$800上升至$2,500。價值低於$2,500美元的包裹可通過郵政DDP系統進行處理,稅費在起源地徵集。
關於超過$2,500的包裹的申報要求,見上方的價值門檻部分 — CBP關於非正式/正式申報邊界的指導仍待確認。
郵政的芬太尼相關IEEPA關稅發生了什麼?
芬太尼相關IEEPA關稅(之前對中國添加10-20%)已於2026年2月24日與所有其他IEEPA基礎關稅一同結束。它們被第122條統一10%附加費所取代,該附加費適用至2026年7月23日。
自7月24日起,第301條關稅是否適用於郵政寄件?
自2026年7月24日起,第301條關稅適用於郵政寄件。在7月24日前,郵政寄件僅受第122條附加費約束,第301條不適用於郵政清關。第301條強制勞動關稅稅率根據起源國家按10%或12.5%計算。
我可以改變計算方法嗎?
Zonos對所有郵政寄件使用個別商品計算。此方法:
若CBP認定應適用不同的稅費怎麼辦?
若CBP認定應適用不同的稅費:
預防提示:
若平台或商家使用Zonos以外的提供商進行稅費計算怎麼辦?
沒問題。若稅費由另一提供商計算,當Zonos是合規/計費方時,Zonos仍將郵政寄件的稅費徵集並匯款至CBP。關鍵是稅費通過Zonos進行徵集及匯款,確保合規及郵政清關的不中斷。
若郵政寄件含有來自不同起源國家的多件商品,稅費如何計算?
稅費使用各件商品的起源國家及HTS編碼逐件計算,然後合計確定整個寄件的總稅費。
超過100美元的禮品如何處理?
若寄件標記為禮品且其價值超過100美元,則對禮品的總價值徵收稅費。
郵政豁免是否仍在極小額下可用?
是 — 但僅限列出的三項豁免(資訊材料、真正禮品及非商品郵件)。附件II豁免不適用於國際郵件。
資源及更新
郵政關稅稅率根據不斷的貿易政策決定而頻繁變更。主要資源:
這個頁面有幫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