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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FTA

如何判斷源自澳洲的商品是否符合AUFTA的免關稅待遇資格。

AUFTA是美國與澳洲之間的貿易協議。實際在兩國其中一方製造的商品,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免關稅進入另一方 — 大部分關稅已於2005年取消,其餘則在2022年前逐步撤銷。這項優惠並非自動生效:必須有人確認產品符合資格,並在入境時提出申索。若未提出申索,即使商品原本符合資格,仍須繳付正常關稅稅率。

運送前請確認現行稅率

AUFTA的免關稅待遇並不豁免商品受其他疊加關稅計劃的影響。在依賴以下規則之前,請先確認現行的綜合稅率 — 請參閱本頁底部的狀態查核。

如何判斷你是否可以申索 

  1. 為商品分類。 準確取得其10位數的HTS編碼 — 原產地分析完全取決於此。
  2. 檢查該商品是否確實符合「源自」澳洲或美國的定義。 單單從澳洲付運並不能使其符合資格。一般而言:如商品完全在澳洲或美國種植或生產,且不含外國投入物,或是在當地以外國零件製造但經過足夠程度的加工改變 — 分類代碼不同,或材料與人工的澳洲/美國價值足夠 — 則符合資格。服裝及紡織品須遵守更嚴格的規則:紗線或纖維本身一般必須源自澳洲或美國。
  3. 了解小額例外規則。 對大多數非紡織品而言,外國成分佔比10%或以下通常不會使產品喪失資格。
  4. 無論貨值多少,均不需要正式的原產地證書。 你只需確信產品符合資格 — 可依據供應商聲明,或你自己對產品製造方式的了解。貨值低於2,500美元的貨件,只需一份簡單的書面聲明。如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CBP)要求你證明該申索,證書仍有助於提供佐證。
  5. 無論如何請保留你的文件記錄 — 發票、供應商資料,以及任何顯示產品材質及產地的文件 — 以備CBP日後查詢。

來源:CBP — 澳洲自由貿易協議實施指示

狀態查核(2026年8月) 

AUFTA的免關稅待遇仍然有效。另外,第301條「強迫勞動」關稅制度(涵蓋約60個國家)現正生效,而澳洲被納入其12.5%的稅率級別 — 該12.5%通常會疊加在AUFTA的免關稅基礎之上,適用於大多數產品(部分產品設有特定豁免)。第232條對鋼鐵、鋁及汽車徵收的關稅,不論自由貿易協議狀態如何,均會疊加於所有其他關稅之上。在假設AUFTA是唯一因素之前,請先核實你特定HTS編碼的現行綜合稅率。

免責聲明

本指南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法律或海關意見。如需就特定入境事宜作出判斷,請諮詢持牌報關代理或貿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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