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郵政關稅結構(自2026年7月24日起)
自2026年7月24日起,寄往美國的郵政件須遵守與商業件相同的關稅結構:
- 最惠國(MFN)稅率:根據每件商品的HTS分類和起運地的標準關稅率——首次適用於郵政件
- 第301條款強制勞動關稅:根據起運地10%或12.5%,取代已到期的第122條款。Zonos 在計算中使用確切的關稅項目名稱「第301條款強制勞動關稅」。
- 第232條款關稅:適用於郵政件,與商業件相同(鋼鐵、鋁、銅、汽車零件及其他第232條款涵蓋產品)——見下節
- 其他適用關稅:反傾銷、平衡稅及其他根據商品HTS代碼的貿易救濟措施
背景:標準最惠國稅率和第232條款自2025年8月起適用於商業件。郵政有臨時豁免,已於7月24日結束——對於最惠國和第232條款,郵政正在趕上商業件。第301條款強制勞動關稅對郵政和商業件均為新增。
第232條款現已適用於郵政件
自2026年7月24日起,第232條款關稅適用於郵政件,與商業件相同。郵政件第232條款涵蓋產品(鋼鐵、鋁、銅、汽車零件及其他涵蓋類別)不再有單獨處理。
在7月24日前,郵政第232條款涵蓋產品的郵政件僅需繳納10%第122條款附加費(已於7月24日對所有郵政件到期)。自7月24日起,第232條款稅率疊加在最惠國稅率上,與商業件相同。已承受第232條款關稅的商品不受第301條款強制勞動關稅限制。
多件包裹:單件計算
當包裹包含來自不同國家的多件商品時,Zonos使用單件計算——每件商品根據其自身HTS代碼和起運地評估,然後匯總為件的關稅。
USMCA與郵政件
自2026年7月24日起,USMCA(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可能適用於郵政件。在7月24日前,所有郵政件均支付統一第122條款稅率,無論USMCA資格,且郵政環境中沒有機制申請USMCA優惠。
要求:郵政件USMCA優惠需要原產地證書。郵政件原產地證書流程的更多細節將在提供後發佈在此。
價值門檻和進口要求
低於$2,500:郵政DDP流程
自2026年7月24日起,價值低於$2,500美元的包裹可通過郵政DDP系統處理:
- 適用關稅(最惠國、第232條款、第301條款等)必須在 起運地收取
- 無需向CBP報關
- 運營商或合格方每月向CBP匯付關稅
此門檻在2026年7月24日前為$800。$1,000件在7月24日前無需預付關稅,現在需要。
觸發條件為到達日期,非交易日期:在7月24日前報價但於7月24日或之後到達的件應受新規則約束。
超過$2,500
超過$2,500維持現狀——與既往相同。
未送達和退款
當前狀態:郵政未送達沒有退款機制。請相應規劃收費和客戶溝通。
郵政豁免(自2025年9月16日起)
以下是CBP允許$2,500以下件郵政豁免的唯一豁免。此列表未列出的任何內容應適用適用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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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U.S.C. § 1702(b)涵蓋的商品 包括某些捐贈和信息材料。見下方信息材料HTS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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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誠禮物(19 C.F.R. § 10.153(a)) 捐贈人曾經擁有的、被無償給予的物品,無補償或補償承諾。這不包括購買品、交換品或與交易相關的促銷「獎金」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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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件平件、文件和信件(P和G格式郵件件) 前提是不包含商品。
信息材料——50 U.S.C. § 1702(b)下豁免的HTS代碼
- 第49章
- 稅目:3704、3705、3706、5807、8310、9701、9702、9703、9704和9705
- 稅號:6307.90.30、6307.90.85、8523.80.10、8523.29、8523.41、8523.49、9405.61、9405.69
第98章HTS代碼澄清
"不,唯一的豁免在指導中列出,僅限EO。自2025年8月29日起, 根據19 U.S.C. § 1321(a)(2)(C)的消費減免對進入美國不被50 U.S.C. § 1702(b)涵蓋的件,包括通過國際郵件進入的件,將不再可用。"
7月24日郵政件第122條款被什麼取代?
第122條款統一10%附加費已於2026年7月24日對所有郵政件到期,無論起運地。自7月24日起,正常關稅(最惠國、第232條款、第301條款等)首次適用於郵政件——它們已適用於商業件。對於大多數國家(新第301條款強制勞動關稅涵蓋的60個經濟體,根據起運地10%或12.5%),該關稅已有效取代第122條款。
我可以將郵政DDP流程用於超過$800的包裹嗎?
可以,自2026年7月24日起。郵政DDP門檻已從$800升至$2,500。價值低於$2,500美元的包裹可通過郵政DDP系統處理,關稅在起運地收取。
對於超過$2,500包裹的進口要求,見上述價值門檻部分——CBP關於非正式/正式進口邊界的指導待確認。
郵政芬太尼相關IEEPA關稅發生了什麼?
芬太尼相關IEEPA關稅(先前對中國增加10-20%)已於2026年2月24日連同所有其他IEEPA關稅一併結束。它們被第122條款統一10%附加費取代,至2026年7月23日。
自7月24日起,第301條款關稅適用於郵政件嗎?
自2026年7月24日起,第301條款關稅適用於郵政件。在7月24日前,郵政件僅需繳納第122條款附加費,第301條款不適用於郵政通關。第301條款強制勞動關稅稅率根據起運地為10%或12.5%。
我可以改變計算方法嗎?
Zonos為所有郵政件使用單件計算。此方法:
- 根據每件的起運地和HTS代碼計算
- 確保準確的CBP報告和關稅匯付
- 消除複雜的方法論轉換需求
如果CBP判定應已適用不同關稅會發生什麼?
如果CBP判定應已適用不同關稅:
- 更高評估:您將被發票追繳差額
- 較低評估:您將在下次發票上獲得信用
- 常見原因:起運地不正確、產品分類錯誤
- 保護:某些解決方案提供對提價的著陸成本擔保
預防提示:
- 確保起運地申報準確
- 使用適當HS代碼分類
- 維護詳細產品文件
如果平台或商家使用Zonos以外的提供商進行關稅計算會發生什麼?
無問題。如果關稅由另一提供商計算,Zonos在作為合規/計費方時仍然為郵政件向CBP收取和匯付關稅。關鍵是關稅流經Zonos進行收取和匯付,確保合規和不中斷的郵政通關。
如果郵政件包含來自不同國家的多件商品,關稅如何計算?
關稅按每件使用該件的起運地和HTS代碼計算,然後匯總以確定件的總關稅。
如何處理超過100美元的禮物?
如果件標記為禮物且其價值超過100美元,則對禮物總價值徵收關稅。
郵政豁免仍可在消費減免下獲得嗎?
是——但僅限三項列出的豁免(信息材料、真誠禮物和非商品郵件)。附件II豁免不適用於國際郵件。
資源和更新
郵政關稅稅率根據持續貿易政策決定而頻繁變化。關鍵資源:
- CBP CSMS消息:關稅更新的官方指導
- CBP出版物:2025年新關稅要求
- 行政命令:影響關稅的總統指令
- 聯邦登記簿:正式規則公告
- 貿易公告:行業特定更新
保持知情:關稅稅率可隨新行政命令和CBP指導變化。訂閱CBP貿易通知並與維持當前稅率表的合格方合作。
郵政關稅
瞭解如何計算關稅並將其應用於美國郵政件。
自2026年7月24日起,郵政和商業關稅已匯聚。第122條款的附加費(統一10%)已於7月24日對所有郵政件到期,無論起運地。正常關稅(最惠國、第232條款、第301條款等)首次適用於郵政件——它們已適用於商業件。對於大多數國家(新的第301條款強制勞動關稅涵蓋的60個經濟體,按起運地10%或12.5%),該關稅已有效取代第122條款。郵政DDP門檻已從$800升至$2,500。詳見美國關稅更新。
基於IEEPA的關稅已於2026年2月24日美東時間凌晨12:00結束。郵政件關稅已重設為10%第122條款全球附加費,至2026年7月23日。該附加費已於7月24日到期——見上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