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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T、GST 和銷售稅

了解不同的稅務方法如何運作。

稅收是政府徵收的稅項,用於增加商品、服務和交易的成本,以產生收入。每個國家都有獨特且具體的規則來管理其稅務。對於希望向多個國家銷售多種產品的零售商而言,詳細情況可能會迅速變得令人困惑。

稅務方法 

本指南中討論的稅種都是間接稅的形式。與直接稅不同,直接稅是直接向政府支付的稅項(所得稅),間接稅在整個供應鏈中徵收,並匯款給政府,但通常包含在商品或服務的購買價格中。兩種間接稅稱為消費稅。根據國家的不同,這兩種消費稅可能被稱為增值稅 (VAT) 或商品及服務稅 (GST)。間接稅和消費稅使用由進口國政府規定的標準百分比計算。

VAT

大多數國家以 VAT 作為其主要稅務形式。VAT 稅率、規則和例外由各個國家級別決定。VAT 在商品的生產、分銷和消費的每個階段都需要支付。VAT 在每個增加價值的銷售點徵收;從原材料銷售到消費者的最終購買。雖然 VAT 在每個銷售點徵收,但部分 VAT 用於補償供應鏈中前一個買家支付的 VAT,政府從每個階段獲得部分 VAT。最終,消費者作為最後一筆交易的一方支付 VAT。

**例子:**服裝設計師會在購買布料和材料時支付 VAT,隨後在向消費者銷售成品時收取 VAT。消費者的 VAT 支付將補償設計師在購買布料時支付的 VAT,以及向政府的稅務匯款。

GST

GST 在某些國家中是 VAT 的另一個術語。GST 本質上與 VAT 相同。

銷售稅

另一種間接稅是美國 (U.S.) 銷售稅。美國是少數不徵收 VAT 或 GST 的國家之一。相反,美國使用州銷售稅作為其稅務方法。但是,為了使銷售稅代表能夠徵收銷售稅,需要滿足幾項標準。雖然 VAT 在一個產品上支付多次(在生產、分銷和消費的每個級別),但銷售稅只在向消費者銷售商品時徵收一次。

**美國州銷售稅:**銷售稅是在購買時點徵收的一次性稅。消費者向零售商支付銷售稅,零售商隨後將其匯款給政府。最終消費者是唯一支付銷售稅的人。如果製造商或零售商購買商品用於轉售,他們不負責在購買時支付銷售稅。銷售稅稅率、規則和例外由當地和州級別決定。零售商在美國境內跨州線上銷售時不必徵收或匯款銷售稅,除非他們在州內有業務存在(商業聯繫),這可以通過擁有實體存在(建築物、員工或銷售員訪問)或經濟存在(銷售額超過各州規定的門檻)而創建。零售商必須擁有業務存在(商業聯繫)或者必須在買家所在州內的銷售額超過一定價值才能在買家所在州徵收和匯款銷售稅。

**例子:**猶他州的購物者從位於加州的商店在線購買襯衫。零售商在猶他州沒有商業聯繫;因此,他們不需要對此訂單徵收銷售稅。

美國進口銷售稅:美國沒有適用於進口的全國銷售稅。國際(和國內)賣方只有在他們銷售的州內有商業聯繫時才需要徵收和匯款銷售稅。

Zonos 圖表展示不同交易及其相應的 VAT、GST 和銷售稅

比較稅務方法 

如上所述,VAT/GST 和銷售稅都是間接稅的形式,這意味著最終消費者最終支付稅款。另一個相似之處是政府徵收這些稅來產生收入。但是,當涉及跨境交易時,它們如何比較呢?

誰負責支付稅款?
何時從消費者徵收稅款?
稅務發票如何運作?
誰負責報告和匯款?
收款企業如何申領稅款?
審計如何進行?
誰負責對進口貨物徵收稅?

稅務情景 

查看下面示例中 VAT 和 GST 從製造到最終銷售期間如何產生的流程。

需要了解的術語
  • **進項稅:**進項稅是購買生產和銷售商品或服務所需的材料或服務時支付的稅。
  • **銷項稅:**銷項稅是向購買您的生產或銷售輸出的客戶徵收的稅。

英國 (UK) 自行車製造商以 50 英鎊購買自行車零件,並產生 20% 的 VAT 費用(10 英鎊)。自行車製造商以 100 英鎊價格將自行車銷售給自行車零售商,並產生 20% 的 VAT 費用(20 英鎊)。因此,製造商的銷項稅為 20 英鎊,進項稅為 10 英鎊。製造商將向英國官方稅務部門 His Majesty's Revenue and Customs (HMRC) 支付 10 英鎊的差額。他們還將申領 10 英鎊作為購買零件時支付的 VAT 的補償。

零售商隨後以 120 英鎊的價格將自行車銷售給消費者,並徵收 20% 的 VAT(24 英鎊)。零售商的銷項稅為 24 英鎊,進項稅為 20 英鎊。因此,零售商將向 HMRC 支付 4 英鎊,並申領 20 英鎊作為從製造商購買自行車時支付的 VAT 的補償。在每個購買點,部分稅款匯款給 HMRC,而其他部分則補償賣方。最終消費者是唯一不獲得補償的人。

稅務歷史 

法國是 1954 年首個實施 VAT 的國家。自那以後,160 多個國家效仿其例,實施了某種間接稅——無論是 GST 還是 VAT。銷售稅最初於 1921 年在西弗吉尼亞州實施。美國是少數不使用 VAT 或 GST 的國家的原因有幾個:

  • 州權是美國的一個重要概念,一些州選擇不徵收任何銷售稅。
  • 州銷售稅系統很複雜。它嵌入在每個州的預算和每個銷售點 (POS) 系統中。考慮到銷售稅率在當地級別有所不同,更新和修訂預算和系統需要時間和金錢。

稅務總結 

雖然 VAT、GST 和銷售稅是所有不同的稅務方法,但它們本質上履行相同的目的。無論一個國家是以固定稅率、基於增加價值的百分比、在消費時、在生產和分銷時、在銷售時或進口時徵稅,所有這些形式的稅收都服務於徵收政府收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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