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時提交EEI
大多數美國公司需要在寄運出發前提交。「出發前」意味著發件人/托運人需要在快遞公司取件前擁有EEI申報號。EEI ITN包含在寄運標籤上。EEI傳輸的申報期限如下:
- 非ITAR寄運:不遲於出發前兩小時
- ITAR寄運:不遲於出發前八小時
何時不需要EEI
以下是一些根據HS編碼價值低於2,500美元的最常見情況,無需提交E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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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其HS編碼價值低於2,500美元的寄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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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A: 寄運包含兩件根據兩個不同HS編碼號分類的商品:
- 商品A的HS編碼1價值500美元
- 商品B的HS編碼2價值3,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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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例中,30.37(a)豁免僅適用於商品A。必須為商品B取得EEI申報,因為其按HS編碼計超過2,500美元。
- 例子B: 寄運包含三件根據相同HS編碼分類的700美元商品,總價值為2,100美元,且商品不受政府機構許可限制,也不需要任何美國出口法律或法規所需的EEI申報。
在本例中,30.37(a)豁免適用,不需要EEI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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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美國寄往加拿大的寄運,除非商品符合下列一項或多項條件:
- 受國務院ITAR管制
- 需要出口許可證或許可
- 包含原鑽
- 經過加拿大轉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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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美國或波多黎各寄往其他美國領土(美屬薩摩亞、北馬里亞納群島聯邦、關島、豪蘭島和威克島)的寄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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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美國維京群島寄往美國、美國領土或波多黎各的寄運
AES/FTR豁免編碼
請查看下表中的AES/FTR豁免編碼,說明寄運為何豁免EEI申報。零售商可透過其寄運系統輸入這些編碼。
這些編碼不適用於以下寄運:
- 需要出口許可證/許可
- 為在加拿大儲存而寄送但最終目的地為第三國的寄運
- 包含原鑽
- 包含USML或ITAR控制的商品
豁免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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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碼 | 說明 |
| NOEEI 30.2(d)(1) | 通過美國、波多黎各或美國維京群島,從一個外國或地區寄往另一外國或地區的,在CBP擔保下的商品,該等商品未進入美國的消費渠道 |
| NOEEI 30.2(d)(2) | 從美國領土寄出的商品及在美國和美國領土之間寄送的商品不需要EEI申報 |
| NOEEI 30.2(d)(4) | 寄往或從古巴關塔那摩灣海軍基地與美國的商品 |
| NOEEI 30.36 | 寄往加拿大且不受BIS、國務院/ITAR或其他許可法規控制的寄運 |
| NOEEI 30.37(a) | 根據個別附表B或HTS編碼分類的商品價值低於2,501美元,且不受美國政府出口許可證/許可或ITAR豁免控制 |
| NOEEI 30.37(c) | 從美國一點寄往美國另一點,經過加拿大或墨西哥路線的寄運 |
| NOEEI 30.37(d) | 從加拿大或墨西哥一點,經過美國寄往同國另一點的寄運 |
| NOEEI 30.37(f) | 根據《出口管制條例》(EAR)第15 CFR 772部分定義的技術和軟件的出口,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豁免AES申報要求。 |
| NOEEI 30.37(g) | 由美國政府辦事處寄往美國或外國圖書館、政府機構或類似機構的書籍、地圖、圖表、小冊子及類似文章,如第15 CFR 30.40(d)部分所規定 |
| NOEEI 30.37(h) | 寄運,不包括需要許可的寄運,根據許可例外「GFT」授權的禮物包裹和人道主義捐贈(詳見《出口管制條例》第15 CFR 740.12部分) |
| NOEEI 30.37(i) | 任何適當識別/密封的郵袋、包裹、信封、袋子或其他容器,用於運輸任何政府的大使館/領事館與外交部之間的官方信函/文件 |
| NOEEI 30.37(j) | 人類遺骸及相應的適當容器和花卉 |
| NOEEI 30.37(k) | 從美國公司寄往其子公司或附屬公司的廠間信函和其他公司商業文件(不包括可能需要許可的高度技術性計畫等) |
| NOEEI 30.37(l) | 作為行李寄送的寵物,由離開美國的人員陪同或未陪同,包括船舶和飛機乘務員 |
| NOEEI 30.37(m) | 承運人物品,不在提單或空運單下寄送 |
| NOEEI 30.37(n) | 襯墊,不在如30.37(n)中定義的提單或空運單下寄送 |
| NOEEI 30.37(o) | 飛機零件/設備寄運,供美國航空公司在其境外的安裝、飛機和代理人使用,根據出口管制條例許可例外「AVS」(見第15 CFR 740.15(c)) |
| NOEEI 30.37(s) | 流通中已發行的紙幣、證券和硬幣作為財務索賠證據而出口 |
| NOEEI 30.37(t) | 在國際交易中使用的文件,從美國移動以促進國際交易,包括機票、稅收印花稅票、酒稅票和廣告材料 |
| NOEEI 30.37(u) | 技術數據和防禦服務豁免,如《國際軍火販運條例》第22 CFR 123.22(b)(3)(iii)部分所引述 |
| NOEEI 30.37(v) | 船舶、飛機及其他車輛、拖車、托盤或類似寄運容器,當作為商品運輸工具或此類運輸工具而移動時,不被視為根據FTR「寄送」的 |
| NOEEI 30.37(w) | 透過陸軍郵局、外交郵局或艦隊郵局寄送的寄運 |
| NOEEI 30.37(x) | 在許可例外行李(BAG)下出口的寄運(第15 CFR 740.14) |
| NOEEI 30.37(y)(1) | 寄往《出口管制條例》740附件#1中列為E1國家組別目的地的寄運,無需在AES中申報:書籍、地圖、圖表、小冊子及類似寄往外國圖書館、政府機構或類似機構的文章 |
| NOEEI 30.37(y)(2) | 寄往《出口管制條例》740附件#1中列為E1國家組別目的地的寄運,無需在AES中申報:根據許可例外GOV的《出口管制條例》740.11寄往美國政府機構/雇員且價值超過2,500美元(按附表B/HTS)的寄運 |
| NOEEI 30.37(y)(3) | 寄往《出口管制條例》740附件#1中列為E1國家組別目的地的寄運,無需在AES中申報:個人物品根據《出口管制條例》許可例外BAG的740.14(b)(1)合法出口(第15 CFR 740) |
| NOEEI 30.37(y)(4) | 寄往《出口管制條例》740附件#1中列為E1國家組別目的地的寄運,無需在AES中申報:禮物包裹和人道主義捐贈根據《出口管制條例》許可例外「GFT」合法出口(第15 CFR 740.12) |
| NOEEI 30.37(y)(5) | 寄往《出口管制條例》740附件#1中列為E1國家組別目的地的寄運,無需在AES中申報:船舶和飛機合法駛出美國,前往或在E1國家組別國家停泊。 |
| NOEEI 30.37(y)(6) | 寄往《出口管制條例》740附件#1中列為E1國家組別目的地的寄運,無需在AES中申報:旅客的貿易工具合法出口並在1年內返回美國根據許可例外BAG或TMP |
| NOEEI 30.39 | 寄往美國武裝部隊的寄運。不適用於未被編入美國軍隊但供其使用的USML/ITAR控制商品。 |
| NOEEI 30.40(a) | 辦公室傢俱、辦公設備和辦公用品寄往並供美國政府雇員專門使用。 |
| NOEEI 30.40(b) | 家用物品和個人財產寄往並供美國政府雇員的專門及個人使用。 |
| NOEEI 30.40(c) | 食品、藥品、福利社及相關用品寄往美國政府辦事處、雇員、雇員合作社/協會,供該等雇員的專門使用或其他向該等雇員的分配。 |
Zonos如何接受或處理EEI申報?
EEI申報是發件人的責任。Zonos不處理EEI申報。發件人需要透過與承運人的代理人申報方式提交EEI。如果您是從Dashboard列印標籤,Zonos會提供您向承運人傳遞ITN號的能力。Zonos不會防止標籤生成,您有責任確保適用寄運的EEI申報得到處理。

電子出口信息
瞭解何時需要EEI及如何提交EEI。電子出口信息(EEI)是對從美國(U.S.)出口至外國的商品的電子報告及文件記錄。當寄運中的一件或多件商品價值超過2,500美元時,需要提交EEI申報。「商品」根據協調稅則編碼(HS編碼)確定,這意味著具有相同HS編碼的多件商品在EEI申報目的上計為一件商品。EEI申報透過線上方式提交至美國海關及邊界保護局(CBP)。CBP使用EEI數據來對高價值寄運進行海關法執法。
自動化出口系統(AES) - AES是一個蒐集電子出口信息(EEI)的電腦系統。在許多情況下,法律要求您報告從美國及其領土出口的商品的EEI。
電子出口信息(EEI) - EEI,之前稱為「托運人出口申報」(SED),是對透過AES出口且價值超過2,500美元的美國商品的電子申報。
內部交易號(ITN) - 透過AES系統或承運人代理人文件申請流程提交EEI申報要求後,將獲得ITN號。